——是你那姐姐要搞你。
……
半個月。
準確的說,簡橙在那個不見天日的小黑屋,待了十六天。
第一天醒來的時候,她手腳還是之前被綁著的樣子,躺在一間十多平米的房子裡。
那天見到三個人。
臉上帶刀疤,六十多歲的老頭;隻會傻笑,又矮又胖的二十歲男人;皮膚黝黑,瘸了一條腿的三十多歲女人。
傻子是老頭跟第一個老婆生的,女人是老頭的第二個老婆,兩人沒孩子。
他們說方言,簡橙一句聽不懂,不過從那老頭的手勢中看懂了,他們把她買過來,是給那傻子當媳婦,生孩子用的。
當天晚上,老頭就把那傻子和她關一個房間了。
她的腳被鬆開了,手還綁著,晚上那女人喂她吃了飯,恢複了點力氣,趁著傻子脫她衣服的時候,她連著兩個高抬腿,差點讓他斷子絕孫。
後果是挨打。
老頭用擀麵杖打了她半小時,打出血才滿意,後來是那女人進來,給她簡單處理傷口。
連著兩天,傻子都在養著,她也得了兩天清靜。
第四天的時候,老頭進來把她的手腳都綁了,晚上又把她和傻子關一起,她差點把傻子的耳朵咬掉。
連著兩次,老頭徹底惱了。
燒火棍幾乎把她骨頭打斷,打去她半條命,等她身上的傷稍微好一點點,又把傻子帶進來。
老頭手裡拿著乾農活的鐮刀,往旁邊一站,跟死神似的。
說,要看著傻子跟她洞房,還揮著鐮刀警告她,如果她敢反抗,就打死她。
簡橙那會兒,真的沒怕。
她袖子裡有把刀,是那個瘸腿的女人晚上給她送飯換藥的時候留下的,折疊刀,不大,藏袖子裡正好。
她不知道那女人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總之,她沒提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