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思愣住:就為了這個?這是什麽很重要的事情嗎?居然她會為此生氣?他搞不懂了。
“就因為這個?”
“還不夠嗎?”
他短暫無語:夠了,足夠了。姐姐怎麽說的?女人很多時候的“任性”是許多小細節的積累,你要是覺得女人隻是因為“這麽點小事”生氣,那就是你的愚蠢。他能不能想明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讓她有安全感,總之,先道歉總沒錯!
“是我的錯,我向你道歉。”
態度很好,但是。
“你怎麽不說話?”他擔心極了:她還有什麽不滿嗎?她不太跟他說她自己的事情,有些事情她會直接說,但很多事情她會悶在心裏,一點也不透露。
“不想說話。”這人真笨!直男沒救了!
“別這樣。”輕輕刮了一下她鼻子,“你可真是個孩子。”
“不要這麽說我。”氣憤的瞥他一眼。
但在他看來,她生氣的模樣可愛極了。
“別生氣了。”
“沒有生氣。”氣鼓鼓!
哈!明明氣得都跑了,還說沒有生氣。
“要怎麽樣你才能不生氣?親親行不行?”低頭想吻她。
她趕緊捂住嘴,“不要。”
逗笑他,“別為這個生氣,都是過去的事情。你要說她心有不甘大概是有一點,當初……我們吵的很凶,分手的不太愉快。”
哼,就知道!
肯尼思拿開她的手,俯身在她唇上輕輕吻了一下,“你為了她喊我‘johnny’不高興,可以直接告訴我,我會嚴肅的請她別再叫我johnny,我的名字是john。”
“我們之間都沒有這樣的稱呼,她把johnny用掉了,我沒有別的名字可以稱呼你。”她委委屈屈的說。
“你可以叫我honey,叫我babe,叫我husband,等以後我們有了孩子,你還可以叫我daddy。”
“不好。”
他犯難了,“不好嗎?這麽多名字都挑不出來嗎?”
“那不一樣,那些隻是單詞,隨便喊誰都行。”她眼圈都紅了,“她喊你johnny的時候你心裏是不是很高興?”
他沉默了一小會兒:當年……確實是很高興的,他們吵得厲害,但也有過愉快的時候。
“我要喊你john-john。”
他一下子笑了,“沒人這麽喊我。”這個昵稱來自他嬰兒時期,一位記者沒有聽清他的名字,於是重複了兩遍,便成了“john-john”,但除了一些媒體偶爾會用這個名字稱呼他,絕大多數時候人們叫他“小約翰”或者“小肯尼思”。
“所以就是我專屬的了,john-john。”
這有什麽問題呢?完全沒有好嗎!他胸口翻騰著愉悅,甜蜜蜜的像是要溢出胸膛。
女人真奇怪!
但這樣反而更令他高興了。
他舍不得責備她,哪怕看到她親吻小公爵把他氣得夠嗆,但他的怒火隻對著英國佬,一丁點都舍不得對著她。他不是氣惱自己會被別的男人比下去,他有絕對的自信,男孩的吻技肯定比不上他,他每次親吻honey都能把她吻得險些暈過去,男孩恐怕在此之前都沒有接吻的經驗,怎麽能跟他相比呢?
他因此得意洋洋,堅定認為honey體驗一下別的男人的吻技一定會發現還是他最好,不過這種討打的話一定不能真的說出來。
於是他情意綿綿的親吻她,吻得她氣喘籲籲、暈頭轉向。
於是,她沒再叫他離開。
早上,一個甜蜜的早安吻吻在她額頭。
“幾點了?”張文雅閉著眼睛,懶洋洋的問。
“九點。餓了嗎?”
“好餓。”懶洋洋的不想動。“你今天晨跑了嗎?”
“沒有。我給你拿了早餐,快起來吃早餐。”
很餓,但也很累,不想動。
冷不防被他抱了起來,嚇得她尖叫一聲,“放我下來。”
他抱她進了浴室,這才放下她,“快一點。”一巴掌輕輕拍在她臀上。
手感很好。
她作勢踢他,他沒有躲閃,踢在他小腿上。
他假裝呼痛。
“很疼嗎?”張文雅翻了個白眼。
“不疼,一點也不疼。”他笑著揉了揉她有些淩亂的頭發。
他出去了。
對著鏡子端詳自己的臉,眼皮微腫,昨晚到底還是哭了一會兒,把他急得又許了很多承諾,這才哄好她。
唉,男人!
總之,任性沒有什麽問題,他要是不追來,那麽她就不要他了。哼,誰稀罕呢!
他幾乎一刻不停的追來找她,她自然是得意的,就要他乖乖的來哄她!
至於小公爵,他做的一切都是他心甘情願,她既沒有欺騙他,也沒有強迫他。至於他心裏怎麽想的,她管不著。
慢吞吞的洗漱過後,回到床上坐好,肯尼思將小餐桌端到她麵前,餐盤裏是一杯橙汁、一份埃及傳統早餐fulmedames,這種蠶豆湯很好吃,配兩個小圓麵包,就是一頓飽飽的早餐。
肯尼思看來已經吃過早餐了,他坐在一旁的沙發椅上,懷裏抱著一把吉他,大概打算用歌聲來給她下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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