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麽社會製度是完美的,社會應該是與時俱進的,有病治病。”她微笑。
“你說的對。”他歎氣,“我時常覺得自己做的還不夠,不夠多、不夠好,我家這樣的家族尚且得不到‘公正’,更何況普通人?”
說著他忽然皺眉,像是想到了什麽。他有些意興闌珊,“算了,別說這個了。”
他拿過意見書,翻到一份反對死刑的意見書,“來看看這份。”
“廢死”跟“墮胎”一樣,都摻雜了過多的政治,而不是簡單的司法問題。但死刑可以討論,墮胎卻完全不需要討論嘛。
說到這個話題,張文雅還是認為墮胎問題需要“去政治化”,這在周五下午的實習生研討會上成了一個比廢死還要衝突激烈的話題。
起因是蘭登書屋將剛出版的《河裏有條魚》政|論文集樣書寄到華盛頓,她決定送給實習生同事一人一本,還有金斯伯格官、幾名書記員。要不是覺得貿然送給別人不合適,她甚至想給另外八位官也一人送上一本呢。
實習生們都挺高興,還嚷嚷著請她簽名,多寫幾個字,她從善如流,一一簽了。
艾爾溫收下了書,但沒有找她要簽名。
無所謂的啦。
周五下午是另一位官給一年級實習生上課,張文雅、達麗雅、艾爾溫過去上完課,回了辦公室,一年級實習生正在討論墮胎權問題。
六名一年級實習生三比三分成兩派,三名女生全都讚同張文雅的墮胎權“去政治化”的概念;三名男生又細分為兩派,一個新教徒認為無論什麽情況下都不允許女性墮胎才是真理,達倫和另一個男生認為要允許“非女性自願”也就是被強|奸、亂|倫等極端情況下的墮胎。
這樣實際上就分為三種意見,爭辯得麵紅耳赤,連幾個書記員都被驚到,過來圍觀。
張文雅三人回來,正值他們掐得熱火朝天的時候。
佩羅洛對張文雅招手,“阿妮婭,你快看。”
張文雅站在門口聽了一會兒,這才走進去,“你們在討論什麽?”
新教徒男生怒氣衝衝,“你們女人就不該有這麽多權利!”
女生們馬上怒瞪他,“你說什麽?!”
張文雅示意女生們停下。“你說的對,女人不能有那麽多權利,男人也不能有那麽多權利。”
她本來想直接懟他“你母親要是有權利選擇或許不會生下你”,但這句話太尖銳了,說出來絕對會惹怒新教徒男生,這樣不好,還有六周的實習期呢,要和平共處嘛。
新教徒男生一怔,“什麽?你們女人——”他總算及時住嘴,沒有說完。
“我們女人怎麽了?是不是我們女人的地位已經很高了?官當年上哈佛法學院的時候一屆隻有不到十名女生,是嗎?”張文雅很溫柔的說:“都已經是世紀之交的年代了,別說會讓人嘲笑的話。”
新教徒男生覺得她說的不對,但又一時沒琢磨過來哪裏不對。
達倫說:“阿妮婭,我們在討論墮胎權應該是‘心跳法案’還是‘存活法案’的問題。”
三名一年級女生又都怒瞪達倫。
“阿妮婭——”
嗬,自大的臭男人!
張文雅在桌邊坐下,達麗雅和艾爾溫也進來坐下。
“為什麽想起來討論墮胎權?我以為今天我們應該討論廢除死刑的議題。”
一個女生說:“是因為你的書。”
沒想到她們今天就看了。
“明白了。”張文雅點點頭,“達倫,你們男人討論的出發點就是錯的,你們仍然認為這是一個法律問題,這就不是一個法律問題,所以你們想說什麽呢?”
達倫皺眉,“我同意你所說的‘去政治化’的觀點,但這怎麽會不是一個法律問題呢?”
“ok,我們現在就來討論為什麽這不是一個法律問題。”張文雅思忖片刻,“訂婚不是法律問題,但婚姻是法律問題,一對男女或者一對男男或者一對女女想要結為夫妻,那麽需要法律許可的結婚證書來保障雙方的權利,所以婚姻是法律問題。我說的對嗎?”
實習生們都點頭:幾乎是廢話。
“那麽再來看,懷孕是法律問題嗎?”
男生女生都沉思片刻,有的搖頭有的點頭。
“認為懷孕是法律問題的,錯了。結婚需要申請結婚證書,懷孕需要申請懷孕許可嗎?”
所有實習生都搖頭。
“而且懷孕也不限製是已婚還是未婚,對吧?”
又幾乎是廢話。
“所以邏輯上來說,懷孕是獨立於婚姻之外的,法律並不保護、也無法保護每個女人都有懷孕的權利,也無法強製要求每個女人都必須懷孕,對吧?那麽為什麽既不能強製要求又無法保護的懷孕的這個事實,進入到‘我想墮胎’階段,就變成法律問題了呢?”
實習生們沉思。
新教徒男生說:“那不一樣,墮胎權實際保護的是胎兒的權利,胎兒有了心跳便可以視為有了生存的權利,我們保護的應該是胎兒的生存權。”
“你又錯了。如果孕育胎兒的女性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從何而談胎兒的權利呢?你不覺得可笑嗎?你們男人為什麽要來決定我們女人的身體呢?”
女生們都鼓掌,就連艾爾溫也在鼓掌。
達麗雅喊著:“說得好!”
“把我們的身體決定權和生育選擇權還給我們,我們女人也會保證絕不乾涉你們男人的生殖係統。”
達倫目瞪口呆,而新教徒男生有點氣急敗壞,“你、你這是胡說八道!你們女人有什麽權利——不對!你們沒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