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陪你去。”他主動自覺的說。
她笑嘻嘻的攬住他脖子,“辛苦你啦!”
用力在他臉龐響亮的親了一下。
周四,一大早起床,洗漱過後下樓晨跑。
順便遛狗。
兩名女保鏢一前一後跟著他倆,接著是幾名狗仔隊追著跑,已經迅速成為華盛頓街頭一景。
張文雅搞不懂晨跑有什麽好拍的,拍幾張還不就得了,居然也跟著跑上十公裏,累不累呀。
跑完五公裏,休息休息,喝水,然後繼續跑,基本是沿著河岸線跑,這一片屬於華盛頓的市區,治安還是很好的,反正不要跑去不太安全的區域就行。
張文雅也不是很懂,為什麽一國首都還有貧民區,華盛頓肯定沒有北京市大,甚至沒有北京的一個區大,難道會比北京更難治理?
這個問題肯尼思也沒法回答,隻能說大美利堅自有國情在吧。
回了公寓,洗澡換衣服,出門上班。
帕特裏克案暫時可以放下了,張文雅今天才有時間去看第二個案件。
第二個案件也很有意思:保守州德克薩斯州一位孕婦因死胎進行引產手術,引產過程中,孕婦因麻醉劑過敏意外死亡,孕婦的丈夫因此將醫院和手術醫生、麻醉醫師告上法院;德州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調查了八個月,得出結論,醫院方麵無責,手術醫生無責、麻醉醫師也無責;既然都無責,那麽丈夫的訴訟就輸了,他不服,因此將案件遞交到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又指派另外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調查了六個月,認為手術醫生無責,麻醉醫師和醫院要未能事先告知孕婦麻醉劑風險,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停職和罰款,以及給原告的補償金。
這次換做醫院不服判決,於是將案件遞交到最高法。
這個案件的關鍵在於麻醉醫師到底有沒有事先告知麻醉劑風險。孕婦本人已死,沒法查到;原告孕婦的丈夫是有可能撒謊麻醉醫師未告知的,那麽醫院方麵是否有告知書的書麵通知?兩份醫療事故鑒定書各執一詞,第一份沒有提及書麵通知書,第二份說死者和原告都沒有簽署書麵通知。
午餐是和書記員佩羅洛一起吃的,實習生們都去了,艾爾溫也去了。
事先說好aa,餐費十個人分擔,算起來要比一個人單獨吃劃算一點。張文雅有錢,也不在乎一點餐費,其他實習生除了艾爾溫也都不差錢。
三名一年級實習生都是交費實習,張文雅和另一個女生達麗雅都是報到之前便交過費用了,隻有艾爾溫申請了推遲交費。達倫說艾爾溫下班後要去打工才能賺到實習費,生活費不知道她怎麽解決的,她在法學院的學費靠獎學金支付。
從艾爾溫的衣著來看,確實經濟拮據。她隻有不多的衣服可以替換,三條裙子來回換,今天周四,穿的是周一的印花長裙,周二穿的t恤牛仔褲,加一件薄外套,周三是一件牛仔布襯衫,牛仔褲;鞋子可能隻有兩雙,都是很便宜的帆布鞋。
張文雅想不通她為什麽會拮據如此。
不過說實話,法學院學生也沒有什麽賺錢的地方,能應付學業已經很了不起,她在三十名開外的法學院能申請到最高法,當然靠的不是拮據的經濟,靠的是自薦信,成績是第二學期開學才出分,金斯伯格通過她的申請就隻能看她的履曆和自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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