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第 334 章(2 / 2)

不過,“party委會的人為什麽今天找你?我以為這事早就決定了。”

他親親她的唇,“是因為你。他們本來還在因為你的事情猶豫不決,你沒有入籍。但現在他們認為你的國籍不是問題,就算有人質疑你的國籍問題,也可以說你是王室後裔,你不用一定入籍才可以。”

嗬。她也想過國籍問題,她沒跟肯尼思結婚之前這個問題可以忽略,結婚之後肯定會被他的對手拿出來質疑。不過,到時候再說了!這個問題對她其實已經不是問題,她有信心回答了國籍問題後,美國群眾會更愛她。

說什麽國籍問題純屬party委會瞎編,應該是party委會的人看到她中午接受電視采訪說的話。她說這些禮物都是全美各州人民和行業協會贈送給她的禮物,她很感謝,但真的太多了,希望他們別再送了;她決定將這些禮物贈送給有需要的人,贈送給國會職員和最高法職員是感謝他們的默默付出,後天開始將跟華盛頓本地的救助組織合作,主要救助無家可歸者,讓他們有床鋪住、有食物吃、有衣穿。

還說在中國這叫“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為人民服務”是她的座右銘。

整個采訪她一個字也沒有提到未婚夫或肯尼思家族,記者雖然問了肯尼思議員怎麽看這事,但她沒有理會。

周三了。

今天一整天張文雅都在寫帕特裏克案備忘錄,被告律師以第八修正案為基礎,“禁止過高的罰款與過高的保釋金,及禁止施予殘酷且不尋常的懲罰”。首先簡單陳述案件,提取關鍵詞“繼父”、“繼女”、“未成年”、“低於十歲”,附上自己的意見:帕特裏克案的惡劣之處在於在家庭關係中,繼父以監護人的身份對年僅八歲的繼女進行了確鑿的強|奸,這個行為本身就是對家庭關係的危害乃至褻瀆,並且是以成年人的身份強|奸一個無法反抗也不懂得要反抗的幼女,情節非常之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

接著闡述了路易斯安那州州最高法院為什麽會維持原判:仍然是“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的理念。

接著分析為什麽第八修正案不適用此案:死刑是以剝奪他人生命為目的的懲罰,本身就是殘酷的,目的不是剝奪被告的生命,而是警告所有公民,“有罪必懲”;對強|□□童的判決從嚴從重應該是基本共識,地區法院法官的死刑判決有前例,也很有必要,完全沒有“不尋常”,帕特裏克犯下了“不尋常”的罪行,得到了“尋常”的懲罰,程序正義且刑罰正義,維持原判才是唯一解決方式。

對帕特裏克案來說,如果不嚴懲被告,社會的最基礎基石“家庭”的存在的必要性就會大大減弱;“家庭”對於所有公民來說都應該是最安全的所在,而如果家庭內部的暴力行為不會被嚴懲,那麽“家庭”無疑就成了一個無效的社會單位,就是在從根本上破壞“家庭”這個社會名詞、破壞社會結構;

民眾會質疑,如果法律不能保護弱者、不能保護我們的子女免受外界的侵害,而這種侵害甚至是由監護人實行的,那麽“家庭”存在的最大價值是什麽?居然是保護加害人嗎?

法律不應該是冷冰冰的名詞和司法解釋,法律還需要考慮更廣泛的社會層次;自由pai“廢除死刑”的訴求不應該是簡單的“人道主義精神”的呼籲,而要看是否有助於社會進步。

最後,法律不該與政治掛鉤,所有法律問題、司法解釋、案件判決等等都應該“去政治化”,而隻需要考慮受害者的權利是否得到了保障、正義是否得到了伸張。

她是簽了保密協議,但這種問題不需要闡述詳細的案情也能詢問未婚夫。不,其實她都沒有詢問肯尼思的意見,以肯尼思接受的老式教育來看,他絕對支持死刑的判決。

死刑問題也是每次總統選舉必定會問總統候選人的尖銳問題,從民意調查來看,民眾可不管你什麽“人道主義精神”,該死的人必須死。

寫完備忘錄,趕在下班之前交給金斯伯格大法官。

後果就是回來後整個人仿佛被掏空,呼,好累呀!她是第一次寫備忘錄,實際等於一份“判決意見書”,闡述“為何我支持原判”。在筆記本電腦上寫了第一稿,打印出來後反複修改,最後在電腦上修改成終稿,打印裝訂成冊,再裝進文件夾裏。

她沒空去考慮艾爾溫為什麽免費的食物都不去拿。艾爾溫也很忙,不管一年級二年級實習生都要看卷宗,吃透一份司法決議書通常需要好幾天時間,而遞交到最高法的案件至少都有兩份司法決議書,你又不能去跟別的實習生討論,隻能自己硬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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