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還是感到……失控。
尤其是,他看不到她,卻可以嗅到她。
——這條巷子裏,全是她的氣息。
沈澹月脫下黑色皮手套,露出修長而骨感的手指。
牆麵斑駁而汙穢,鮮血、內臟碎塊和塗鴉顏料層層疊疊,不堪入目。
換作以前,除非必要,他不會踏入這種肮臟小巷半步。
現在,他卻波瀾不驚地伸出一隻手,按在牆麵上。
沒人能看到上麵殘留的掌紋——明琅的掌紋。
但他可以。
他的手掌逐漸與明琅的掌紋交疊、重合,融為一體。
整個過程中,沈澹月的神情始終是冷漠的、平靜的,眼底卻慢慢爬滿了密集的血絲,仔細看的話甚至還有一絲難以形容的亢奮。
他已經習慣用這種方式去觸碰明琅。
——脫下從不離身的手套,露出蒼白冰冷的手掌,魔怔了似的去觸碰她留下的指紋、掌紋、汗液、腳印。
卑微,但解渴。
他並沒有失去理智,整個人冷靜極了,碰到臟東西時,仍然會感到嫌惡,卻不想錯過明琅一絲一毫的痕跡。
哪怕是指紋。
哪怕是氣息。
都是他的。
都是他的。
明琅是他的!!!
就在這時,前方傳來沉重的腳步聲,一個身形肥胖的男人走了過來,身上明琅的氣息非常濃烈。
這說明,明琅至少在他身邊待了三個小時。
有那麽一瞬間,沈澹月幾乎無法正常思考。
等他回過神時,已經大步走過去,一把擒住男人的頭發,迫使對方仰頭看向自己。
在對方驚恐的瞳孔裏,他看到了自己因嫉妒而變得陰冷扭曲的臉龐。
“沈先生……”男人認出了沈澹月,語氣又驚喜又惶惑,“您怎麽會在這裏……”
沈澹月鬆開男人的頭發,沒有說話,平靜地舒展了一下五指。
男人迷惑不解地看著沈澹月,眼神逐漸從茫然變得震驚。
隻見沈澹月右手血肉迅速脫落,暴露出森白恐怖的手骨,熒藍色細絲蛛網般縱橫交錯,構成半透明的血肉與筋脈。
他上前一步,用這隻手掐住男人的脖頸。
這個男人一身肥膘,足足有兩百多斤,沈澹月卻毫不費力把他提拽了過來,冷冷地俯視著他的麵龐。
逆向演化,時間回溯。
沈澹月知道他身上明琅的氣息為什麽會這麽濃了。
明琅蹲在空調外機上,看了整整三個小時他和另一人的親密接觸……能不濃麽。
“原來是這樣。”沈澹月輕聲自言自語。
男人不明所以,隻能小心翼翼地插話道:
“沈先生……我不知道您在這裏……無意打擾您執行公務……”
他以為這一地屍體都是反公司聯盟的“公務”。
“您放心,我絕對不會把今天的事情說出去……我和我的妻子都是您的忠實粉絲……”
“你有妻子?”沈澹月冷不丁開口,手指始終如鐵鉗一般掐著男人的脖頸。
“是、是啊。”男人越發摸不著頭腦。
沈澹月一言不發,五根手指散發著奇詭美麗的熒藍色光芒。
這似乎是一種肉眼可辨的顏色,但倘若有人用科學儀器檢測的話,就會發現這是一種根本不存在於地球的顏色。
或者說,是一種低維世界無法看到的顏色。
“……我明白了。”沈澹月垂下銀白色的眼睫毛,居高臨下地緩緩問道,“一個星期前,你從一個叫‘劉易斯’的人手上,‘訂購’過一個小女孩,對嗎?”
男人麵色倏地一變,驚慌失措地說道:
“我、我可以解釋!我不想買的!是劉易斯仗著野狼會強買強賣……現在他人沒了,我貨沒拿到,錢也打水漂了……”
“我不想聽你解釋。”
沈澹月淡淡道,骨節分明的手指倏地收緊。
隻聽“哢嚓”一聲脆響,男人的頸骨被硬生生擰斷,頭和脖子的銜接處瞬間斷裂,鮮血噴湧而出,腦袋以一個可怖的姿勢往後垂去,露出血肉模糊的脊椎。
“……我隻是想找個理由殺你而已。”沈澹月平聲說完,隨手扔掉屍體。
這是一種泄憤式的處決,他卻沒有感到半分舒適。
因為他需要宣泄的,並不是憤怒。
而是嫉妒。
毒蟲齧咬般的嫉妒。
每一個跟明琅有過接觸的人,都讓他感到嫉妒。
程度之強烈,幾乎到了恐怖的地步。
然而,他無法控製,無法發泄,無法停止。
除非——
明琅回到他的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