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1 / 2)

等到女孩子灰溜溜的離開。

林鹿呦嘖嘖兩聲,“果然是招蜂引蝶的體質。”

傅景川皺眉,“狂蜂浪蝶非要往我身上撲,我有什麽辦法?”

小姑娘故意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傅景川兩隻手捏著小姑娘的臉,捏的肉嘟嘟的,“你這是受害者有罪論。”

林鹿呦說,“這會兒和你搭訕了幾個?”

傅景川說,“三五個吧,有個奶奶,說他孫女還沒對象。”

林鹿呦撲哧一笑,好奇的問道,“那你是怎樣拒絕奶奶的?”

拒絕年輕的小姑娘,林鹿呦已經見過好幾次。

林鹿呦是真的想象不到傅景川是怎麽樣拒絕老人家。

傅景川嘴角露出笑。

是那種有些痞痞的,似乎一切都不放在眼前的狂妄,讓林鹿呦目不斜視,好像溺死在了他的笑容裏。

傅景川說,“我指了指你排隊的背影,和她說,那是我閨女。”

林鹿呦:“…………”

簡直就是無語他媽給無語開門,無語到家了。

“那奶奶怎麽說?”

“說我長得挺顯小的。”

“哈哈哈。”

林鹿呦笑得肚子疼,天地良心,她連一口冰淇淋都沒有偷吃,肚子疼真的完全是笑出來的。

林鹿

呦笑夠了,“我記得之前清歌和我說過,她看到一本小說,上麵形容男主角吸引的女人是上到八十九,下到剛會走,突然覺得好適合你。”

兩人回到酒店。

美美的睡了個下午覺。

睜開眼睛醒過來的時候,外麵有些變天了,似乎要下雨。

沈清過來敲門。

說是大家夥都準備好了,晚上慶功宴的地方可以過去了。

林鹿呦起來洗了個澡,換了身衣服,才跟這傅景川一起下樓。

小姑娘穿了身粉色的吊帶裙子,外麵搭了一套薄薄的類似於防曬衣的小衫,穿了一雙白色的涼鞋,背著一個糖果色的包包,整個人給人一種元氣慢慢的感覺。

充滿著活力和朝氣蓬勃。

傅景川套上了襯衫。

被小姑娘扒了下來,“又不是去談生意,乾嘛穿那麽正經?浪費了一身衣服架子,我給你搭配!”

結果翻遍了行李箱,也沒有翻到除了睡衣和襯衫之外的任何衣服。

小姑娘深吸一口氣,眼珠子滴溜溜一轉,“我帶你去買!”

——

某銷金窟會所。

其他人都已經到了,傅景川兩個人遲到了二十分鍾。

所以等到開門聲響起的時候。

大家都下意識的抬頭。

她們不可思議的是,今天老板身上的那身衣服,簡直是活久見。

疊穿了兩件T恤,下身穿了件偏休閒的黑色褲子,鞋子也不是清一色的手工小牛皮,而是很酷炫的某大牌定製款跑鞋。

反正迎麵走來給人一種大學生的感覺。

大家立刻拍手。

沈清笑著說,“要是不帶那點鴨舌帽就更好了。”

林鹿呦在旁邊吐槽,“他自己非要帶的鴨舌帽,怕是不好意思見人。”

有人笑著說,“老板長這樣都不好意思見人,那像我這樣的,豈不是從出生開始就得裝在塑料袋裏生活啊?”

傅景川也微微的勾了下唇。

牽著小姑娘走過去,坐下來。

酒水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