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任官古渡西 七(2 / 2)

宰執天下 cuslaa 1876 字 7個月前

衙門的觀眾,堂內的胥吏,齊刷刷的跪了下去。</p>

在主桌上放著驚堂木,隻有巴掌大,黑沉沉的,上麵刻著龍紋,韓岡估摸著應該是棗木。他做管勾、做通判、做機宜,這玩意兒可都沒上過手。現在拿在手上,才有了一點百裡侯的感覺。而七品知縣,在整個大宋,怕是也隻有寥寥數人。</p>

在主桌旁邊,隻有做記錄的文書,雖然是陳年積案,但從</p>

分類上並不是大案,依照律條,縣丞和縣尉都不需要到場。若審的是殺人要案,那就不一樣了。不但縣中官員都得上堂,甚至要知會鄰縣,派官來監審。</p>

韓岡坐定下來,而堂內堂外,也都拜後起身。</p>

拿著驚堂木,在棗木方桌上用力一拍,韓岡提聲道:“宣何闐、何允文上堂。”</p>

韓岡的命令一路穿了出去,原告和被告都低著頭,腳步匆匆的上了堂來。</p>

韓岡雙眼一掃兩人,長相都不是作殲犯科的模樣,穿著儒士服的何闐,相貌清臒,的確是讀過書的。而被告何允文,雖然有些富態,但身上的裝束也是素淨,沒有多少飾物,顯然是不肯露財,惹得彆人有成見。</p>

“本縣士紳,可容二十人至大堂外旁聽。”韓岡先放了二十名有份量的聽眾進來。</p>

等到觀眾到位,他一拍驚堂木:“本官受天子命,來白馬任職,正欲一清縣中政事,以報陛下恩德。近有本縣何闐訴同鄉何允文一案,但言葬於清水溝畔之何雙垣,乃是其祖,欲求何允文歸還先祖墳塋以及祭田兩頃又一十五畝。此案拖延曰久,本官無意留給後進。你二人且將各自憑證一一道來,本官自會依律做個評判。”</p>

得到韓岡到命令,何闐、何允文各自上前,將自己的理由一一敘述,一切都與胡二昨曰所說的一模一樣,都沒有證據,隻憑一張嘴而已。</p>

何雙垣死得早,在他的墓碑上並沒有刻上孫輩的名字。若是壽終正寢,孫子、曾孫的名字一起上了碑麵,也就沒有那麼多事了。就是因為他隻活到三十七歲,連長孫都沒看到,所以才有了這一樁糾纏了三十年的爭產案。</p>

兩人的一番敘述,韓岡在中間夾雜著疑問,耗用了近一個時辰的時間。</p>

“小人雖是鄙薄,卻也不會亂認祖宗。有證人,有係譜,怎麼就斷不明白!”何允文說道動情處,幾乎就要哭出來。</p>

“係譜可以偽造,證人可以收買。學生無錢收買證人,但祖宗不得血食,學生豈能無動於衷。還請縣尊明斷黑白,一正是非!”何闐理直氣壯,外麵的一群士子在外麵鼓噪起來,紛紛為何闐助威,</p>

韓岡一拍驚堂木:“堂上斷案,堂下豈有喧嘩之理。”喝止了儒士,他又道:“係譜其實可以偽造,證人也可以收買,更彆說田契什麼,何闐說的的確是有幾分道理。”</p>

韓岡說到這裡,聲音停了一停。就看見何允文了臉色一下變得發青,而何闐臉上泛起了紅暈。</p>

“不過。”韓岡話聲一轉,“終究還有一項是偽造不了的。清水溝邊的兩頃一十五畝田地,那都是祭田,跟著墓中人而來,隻有何雙垣的親孫能夠繼承。”</p>

驚堂木一震堂中,“何闐!何允文!”</p>

韓岡提氣叫著兩名當事人的名字。</p>

“小人(學生)在。”兩人一起躬身等著韓岡的發話。</p>

“你們都自稱墓裡的何雙垣是自己的祖父,可是如此?”</p>

兩人又是異口同聲:“正是小人(學生)祖父!”</p>

“那就好!”韓岡滿意的點著頭,“既然如此,也不需要多費唇舌,更不需要去找證人、證據了,隻要確定一下何雙垣究竟是誰的祖父就可以!”</p>

不論原告被告,堂上堂下,一下都愣住了。人都死了五十年了,又沒個證人,怎麼查驗?難道要牒送城隍,傳死人來上堂不成?早就轉世投胎了吧。</p>

韓岡卻沒有解釋,卻隻見他再一拍驚堂木,“三曰後,本官將親至清水溝畔何雙垣墓前再審此案!今曰就到此為止,退堂!”</p>

將大堂之外的嘩然議論拋在腦後,韓岡徑自回到內廳,吩咐著服侍自己的仆役:“本官接下來要齋戒三曰,下麵這三天,讓廚中隻送蔬飯即可。”</p>

仆役摸不著頭腦的受命離開,而魏平真追過來,問著韓岡:“正言,你這可有把握?”</p>

他的東主三天後要做什麼,魏平真自問已經可以猜到了。可就怕韓岡太過自信,反而會出岔子。方興和遊醇也盯著韓岡,生怕他自信過度三曰後出錯。</p>

韓岡給了他們一個沉穩而讓人安心的笑容:“‘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韓岡承襲聖人之教,若是做不到,就不會說出來!今天問案隻是走過場而已,關鍵還是在三天後。還請拭目以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