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文廟論文亦堂皇 二(2 / 2)

宰執天下 cuslaa 1825 字 7個月前

“聖人之言,皆是以仁為本。阿雲未傷人命,罪不至死,故而學生判的是流刑。”</p>

“以仁為本?”</p>

韓岡為之解說:“仁為本心,禮為綱常法紀,而中庸為行事之道。仁、禮、中,這三個字,是學生近來讀書的一點體會。”</p>

“仁、禮、中?”張戩輕聲念著,韓岡的觀點並不出奇,可單獨把仁禮中三個字提出來的說法,卻也不多。</p>

“聖人之說本心是仁,一部《論語》,涉及仁之一字幾達百處。而禮之一事,夫子</p>

說得更多。仁和禮是名教之根本,也是聖人在茲念茲的兩個字。”</p>

“那‘中’呢?”</p>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中乃行事之法,臨事不偏、執兩用中,此為中庸之道。”</p>

雖然韓岡說得很簡潔,甚至有些偏駁,但中庸的思想向來被程顥所看重,韓岡能看到這一點,並著重提出來,程顥聽著有些欣慰,不禁點頭微笑,不枉他這些時曰的一番教誨。</p>

韓岡的底子程顥看得很清楚,張載的這位弟子才智過人,善於為人處世,治事上亦有長才,但學問上卻有所不及,對經義隻是囫圇吞棗,並沒有深入的鑽研。無有大道守本心,程顥便擔心這韓岡的才智會用到歪處去,故而他才不避嫌疑的悉心教導,希望讓韓岡曰後不會走偏了路。</p>

韓岡的論斷不算嚴謹,而且太過簡單,聖人之道,豈是三個字就能概括的?但韓岡在求學中,能有所思、有所感、有所發,在程顥看來,已是難能可貴的一件事情。韓岡的心姓雖難以繼承張載或自己的衣缽道統,但若他能秉持‘仁禮中’這三條行動處事,卻已不失為一君子。</p>

韓岡見程顥點頭而笑,心中亦是一喜。這代表他對儒學理論簡單直接的歸納得到了儒學宗師的認同。</p>

所謂‘我注六經’,將經典往繁瑣裡解釋,一個‘若曰稽古’,就能扯出十幾萬字的注釋,這是漢儒唐儒的習慣。而拋棄這些瑣碎的注疏,而直接取用儒家經典的原文來證明自己的觀點,以‘我’為主,而不是以‘經’為主,即‘六經注我’,這是宋儒的做法。</p>

在此時,重新注釋以《論語》為首的儒家諸經並不稀奇。泰山先生孫複便倡導舍傳而求經,著《春秋尊王發微》,棄《左氏》等春秋三傳於不顧;安定先生胡瑗,著《論語說》,徂徠先生石介有《易解》,公是先生劉敞有《七經小傳》《春秋權衡》,亦是彆出機杼,不惑傳注。氣學張載、理學二程,他們也莫不如此,皆是對儒家諸經有著不同於漢唐注疏、屬於自己的見解。</p>

韓岡也是一樣,雖然他如今對九經的各部主要注疏,都能深悉大意,說個**不離十。可他對這些扣著經典文字,一字一句加以注釋,比經書繁瑣了千百倍的注疏,卻沒有多高的評價。</p>

韓岡一直認為,要想傳播思想,理論是越簡單越好。所以他就把儒學根本歸納成簡單的三個字——仁、禮、中,而直截了當放棄了對經文的注釋。隻觀大略,不暇細務,以這八個字為自己辯解,韓岡自認站在儒學大家麵前也不會露怯。</p>

“以岡之愚見,儒者之行不外乎守仁心,尊禮法,執中道。仁為禮本,以阿雲案論,若韋高被殺,阿雲自當斬,若韋高重傷不起,也是當處以絞刑,但韋高不過是輕傷,為些許微傷害一命,卻有違仁恕之道。弟子觀阿雲之罪,杖遣過輕,殺之過重。殺人償命,傷人服刑,所以學生便判了流三千裡編管。”</p>

仁為禮本,如果按照韓岡的想法,後世所謂吃人的禮教,便是隻有禮而無仁,走入了邪道,並不是真正的儒家。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這樣的違反仁道的說法,便是對儒學最無恥的扭曲。</p>

儒家的根本是什麼?是仁。禮僅僅是綱常,是外在的規條。後世吃人的禮教,隻顧維係禮法,完全背離了儒家仁的本心,這樣根本不能算是儒了,而是徹頭徹尾的邪教。就算給孔子多少封號都改變不了這個事實。</p>

程顥認同韓岡秉持仁心的判決,不妄殺一人,比什麼都重要。而張戩則有所不滿,“律貴誅心,韋高雖未見殺,但阿雲確有殺心。韋高雖是輕傷,阿雲殺人未遂的罪名卻不能寬貸。”</p>

“先生說的是!”韓岡低頭受教,並不與張戩爭論。張戩愣了一下,隨即便搖頭失笑。若僅是殺人未遂,苦主輕傷,凶手也隻會是流配而已。阿雲會被大理寺判絞刑,則是因為她和韋高的關係。前麵韓岡對此根本不提,想來也是不承認阿雲和韋高喪期納聘的未婚夫妻關係。</p>

不過張戩也不想爭了,還在吃飯呢,為一樁已經有定論的案件爭論根本毫無意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