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寶藏】(2 / 2)

獵國 跳舞 3485 字 2011-03-15

最走運的就是那位畢達爾多魔法師了,原本夏亞看中了他身上的那件皮袍子,但是卻發現皮袍子已經被自己的火叉在屁股上紮了一個洞,滿是鮮血,夏亞才終於放棄了扒光這位魔法師的想法。

“你真的是魔法師麼?”夏亞對這個家夥倒是略微客氣了一些:“剛才,你變成了一隻兔子,那真的是魔法麼?”

畢達爾多疼得額頭滿是冷汗,卻不得不回答:“當然是魔法……”

“唉,魔法師的本事原來就這麼菜嗎?”夏亞有些驚奇。

畢達爾多趕緊搖頭:“當然不是,我修煉的是變形術,隻可惜我的變形術隻練到了一級,如果我的法力高深一些,可以變做一些厲害的猛獸,比如熊或者獅子之類。更高深的變形術法師還能變成厲害的高等魔獸……”

想不到居然真的是個魔法師?

夏亞肅然起敬!

然後他就很不客氣的把手伸進了畢達爾多的懷裡搜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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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傳說,魔法師都是很有錢的啊。什麼魔法寶石啦,魔核啦,魔法水晶啦……每一樣東西都代表著金燦燦的金幣呢!

可是夏亞失望了。

這位畢達爾多法師的口袋,簡直比兩天之前的自己還乾淨!彆說什麼寶石了,連一個銅板都沒有!

“你是怎麼當魔法師的?!”夏亞很生氣:“魔法寶石呢?水晶呢?魔核呢?金幣呢?”

畢達爾多張了張嘴巴,心想我要有那種東西,早就晉級了,哪裡還會被你這種強盜欺負。

可是沒有收獲,讓這位強盜大爺很不爽,這位大爺不爽了,隻怕自己也會大大的不爽了……

“這個……我可以告訴您一個秘密。”畢達爾多掙紮了一下:“一個發財的秘密。”

眼看夏亞不信,魔法師掙紮了一下,趕緊道:“我說的絕對是真的!!!”

說著,魔法師的表情有些複雜,看了看旁邊的王城四秀之中的另外三人,眼神有些遲疑。

夏亞也不是傻瓜,立刻就看出了這個家夥的眼神有古怪,摸了摸下巴,一把抓住了這個魔法師,如拎小雞一樣把他提了起來,幾步走到了旁邊的林子裡,扔在地上:“好了,說吧!”

畢達爾多被摔得頭昏眼花,可是這會兒哪裡敢喊疼?掙紮著坐了起來,還有些不安的看了看遠處那三個同伴,確定這麼遠的距離,他們大概是聽不到自己的話了,才苦笑道:“其實,我來到野火原的目的和他們不同,我是有特殊原因的,我是為了……我是為了一個寶藏而來的!!”

這家夥的表情神秘兮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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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麵說點兒關於這本書的題外話】

(後麵開始進入戲肉了,夏亞的野火原冒險之行的真正驚險刺激的旅途展開。自然是和“寶藏”有關係……什麼?有人說太俗套了?

其實,寫這種奇幻小說,因為題材如此,往往有些橋段都是大同小異,就如同前些天,寫到夏亞救了可憐蟲,有兄台喊:又是主角偶遇女主角英雄救美,好俗啊。

嗬嗬,俗啊,當然俗啊。

可是仔細想想,可不就這麼回事麼?

郭靖從大漠才一下江南就遇到了女扮男裝的黃蓉。

俗不俗?

楊過隨便亂撞就偏偏撞進終南山後古墓派的禁地?

俗不俗?

張無忌跳崖就撿到了九陽神功。

俗不俗?

金庸大大寫得,偏我就寫不得?

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嘿嘿……

其實,但凡小說故事,總有一些套路可尋的。

但是身為作者,如果想寫好一本小說,那麼就要格外花心思,把一些“俗套”的段子寫出新意來。

比如說,我寫可憐蟲初次遇到夏亞,女伴男裝是“俗”的,但是我就敢寫她斷腿,還被主角砸破腦袋,更磕掉一顆門牙……這點我就敢說沒有其他作者這麼寫過。

這就是“俗套”之中的“新意”了。而且,後麵兩人自然是有感情戲份的——這點任何人都看得出來可憐蟲是女主。但是,我會安排心意,大家拭目以待~而且一定是我之前從來沒寫過的!嘿嘿~

如果我寫可憐蟲女扮男裝,看到主角就用甜膩膩的小嗓子喊“夏亞哥哥”——我還不如去抄《射雕英雄傳》算了。

後麵寫夏亞在野火原上冒險了,很顯然這是所有奇幻小說裡必不可少的橋段:冒險打怪……哈哈。

所以,諸君請安心,且看小五我,如何在這些俗套的橋段裡,寫出新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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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俺是一個作者,但偶爾也不介意客串一下強盜的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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