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翻案(4)(2 / 2)

唐朝小侯爺 李長山 1645 字 2011-03-11

王世林猶豫了許久,不得不問道:“房遺直,對於剛才的事,你可有什麼要辯解?”

房遺直愁眉苦臉,房遺則更是沒了主意,都這個時候了,他還辯解什麼,鐵證就在羅毅的袖口裡揣著呢,難道說還能回天嗎。

之前昧著良心說,自己跟錢九沒有任何關係,甚至是錢九進地牢,他都不知道,這種說法就讓人難以相信,但現如今羅毅已然拿出了百分百的證據。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房遺直沒有說話,隻是輕微的搖了搖頭,意思很明顯,他不想辯解什麼。

這個小小的舉動,對於彆人來說不算什麼,但對於羅毅來說,可是非常的珍貴啊,這意味著房遺直已經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羅毅也不含糊,拿出了自己早就寫好的一張狀紙,遞給了房遺直,道:“這狀紙上,寫了你全部的犯罪經過,我在三天前就寫好了,簽字畫押吧。”

三天前就寫好了?

也就是說,房遺直的犯罪經過,羅毅早就了如指掌,之所以囉嗦這半天,隻是想以理服人,逼迫的讓房遺直自己認罪。

話都已經說到這份上,房遺直又沒有其他方法否認,想來想去,他拿起了毛筆,但一想到簽下名字後的後果,他又猶豫了。如果簽下了,那案子就定性了,再也無法返回,將受到律法的製裁。

“不,我不簽!!!”

房遺直突然大喝了聲,提著毛筆便要胡亂的在紙上亂劃,羅毅手疾眼快,趕緊拿開了,沒讓房遺直得逞。

羅毅也沒有勉強房遺直,緊接著又拿出了一份狀紙,先後拿到王世林、房遺愛、以及刑部的三個官員身前,讓三人簽下;狀紙的內容很簡單,表明了三點,第一,今天的一切都是真的,所有人親眼目睹了經過,第二,皆同意房遺直是幕後指使的真實性,第三,同意房遺直受到律法的製裁。

似這種狀紙,他們當然不敢簽啊,尤其是王世林,他連提毛筆的勇氣都沒有,房遺愛更是猶豫,至於剩下的那三個刑部官員,想了又想,商量了又商量,最後簽下了自己的大名。

他們也是有自己的考慮的,現場有那麼多的人,還有外麵圍觀的老百姓,要是不簽字的話,豈不是向所有人表明,是在偏袒房遺直嗎?可彆忘了,他們代表的可是刑部啊!

於是乎,繼三個刑部官員之後,房遺直最後的希望也破滅了,在羅毅的一番言語攻擊之下,他接連簽下了兩份狀紙。

當然,房遺則也不例外,他的犯罪經過跟房遺直是一樣的,甚至還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一切都是房遺則乾的,幫忙聯係錢九,等等...

連案犯都簽名了,王世林也沒再猶豫,繼房遺直和房遺則之後,他簽下了自己的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