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翻案(3)(1 / 2)

唐朝小侯爺 李長山 1828 字 2011-03-11

<b></b></div> 休堂三天,王世林做好了充足的準備,還多次跑到刑部問計,在得到同意之後,他才宣布,再度開堂,審理醉仙居血案。

當然,與此同時,羅毅也足足準備了一番,對接下來的開堂,也有了很足的信心。

有句話叫,邪不壓正;房遺直本來就做錯了事,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責任,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永遠無法掩蓋真相。

羅毅經過多方取證,已經掌握了些證據,甚至夜晚還和羅通去了幾次梁國公府,對地牢地勢也是了如指掌,如果再當堂對陣,他有很足的把握能讓房遺直無法翻盤。

一大早,羅毅帶著一大幫人前往縣衙,準確的說,還是原來的那些人,趙文賢、趙文勇、四狗子、柳老實、以及被害人的家屬,總的來說,有一二十個。

羅毅到達之時,王世林已經到堂了,刑部的官員來了三個,以及旁邊坐著房遺直的弟弟房遺愛。

大堂之外,圍觀的人特彆的多,不亞於三天前的那一次開堂,人擠著人,比肩接踵。

當所有人到齊,王世林一拍驚堂木,示意衙役帶房遺直到堂。

“大人,犯人帶到。”

沒多久,房遺直來了。

羅毅一看,房遺直滿麵紅光,氣息均勻,衣衫整潔,很顯然,在牢裡得到了很好的待遇,也許比他的日子還好過呢。

本來這不算什麼,以房遺直的身份,受到這樣的待遇理所應當,當初羅毅被關起來的時候,王世林不也給他開了小灶嗎。

但羅毅偏偏不乾了,他非要跟房遺直較較這個真。

哦不對,應該是和王世林較較這個真,既然王世林不義,那他自然也不會給王世林留麵子,你不是不幫忙嗎,我讓你抓不到狐狸還惹得一身騷。

房遺直到堂之後,王世林還未說話,羅毅就站起來了,圍著房遺直轉了好幾圈,朝王世林問道:“王大人,我想問,房遺直此刻是不是犯人?”

王世林沒在意,抬頭回道:“當然,他殺沒殺人雖然不得而知,但他至少是嫌疑犯,當然是犯人。”

羅毅道:“既然是犯人,在牢裡該受到何種待遇?”

此話一出,王世林就明白了,羅毅這是動真格的,想叫這個真。

再看房遺直全身上下,一片整潔,哪裡像是一個犯人,說句不好聽的,比羅毅此刻穿的還好呢,尤其是,房遺直手上、腳上,都沒用帶鐵鏈子,這就更是充分說明了,房遺直在牢裡的生活不錯。

晃眼看去,仿佛羅毅才是犯人一般,而房遺直才是原告。

當然,事實是顛倒過來的。

王世林也不是啥都不懂的新手,他在官場也打拚了幾十年,對於這種問題,他也有自己的說法。

王世林道:“雖然房遺直是犯人,但僅僅是嫌疑犯,不是死刑犯,他的家人可以來看他,衣服、飯食都是家裡人所贈。”

“至於腳鐐...來人啊,給房遺直帶上。”

事到如今,隻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