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左軍五營(1 / 2)

梟臣 更俗 2193 字 9個月前

<b></b></div> 祭旗後,程餘謙率勤王師主力從水路先行後,李卓、王學善等江寧諸衙司部院的官員以及給王師餞行的江寧勳貴都相繼乘船南渡返回江寧城,奢飛虎也無借口在北岸滯留;顧係官員留下來給林縛及三千民勇單獨餞行。

“此行唯艱,以保全為要,戰績不比中軍、右軍稍弱,便有說辭,即使一道糜爛,也是法不責眾,無需太擔憂責罰……”顧悟塵這時候也知道林縛如何取巧使千餘民勇三日奔行五百裡,私下與他麵授機宜,所謂約期而至、勤王驅虜都是屁話,江寧諸人都沒有奢望一萬雜兵北上勤王能建下什麼宏功偉績,顧悟塵不希望林縛北上勤王有失,失去一強大臂助,他此時門下還不無人能替代林縛的位置。

“我會見機行事,不會使大人蒙羞。”林縛說道。

“嗯,”顧悟塵點點頭,從懷中取出一封信交給林縛,“你去燕京,有機會見到嗣元外祖,這封信你替我交給他。張相與嗣元外祖對你們也會多加扶持,他等有什麼吩咐,你也要儘力而為……”

“這是當然。”林縛說道。

顧悟塵拍了拍林縛的肩膀,說道:“一切要好自為之……”招呼其他人過來,“我先回城去,城裡還有一攤子事情。你們都留下來替我給林縛餞行,諸多事情都交待清楚,不要有含糊的地方。”

顧悟塵在楊樸及諸緝騎的護衛下,先乘船返回江寧城去了。趙勤民、顧嗣元、張玉伯、柳西林、孫敬軒以及林家眾人都留在渡口,江寧所募兩千餘民勇要交接以及後勤補給方麵的安排還要仔細商議,三千新募民勇要走陸路,約期又十分的緊迫,事情異常的繁雜。

林縛使趙虎即刻率武卒趕往十六裡鋪,約束尚滯留在那裡的百餘民勇,走驛道前往西沙島,與大鰍爺葛存信水路相互照應,沿途收攏掉隊民勇,駐守西沙島,接受傅青河的指揮,以備東海寇。

三日前,從西沙島隨林縛出發,包括從長山島及時趕來的百餘精銳共有兩千餘人,從崇州南到江寧北十六裡鋪,共計四百五十餘裡,沿途共分九站,使林夢得與大鰍爺葛存信先期而動,舉著募勤王兵的大旗沿途勒使地方裡甲出雇民夫、準備充足補給,林縛則延後一天時間率兩千餘人編隊而行。

以強行五十裡為一站,將掉隊者以及體弱不支或意誌不堅者剔除出去,留待以後收攏整編,其餘民勇則就地休整、體力補充之後再整新編隊而行。就是用這種方式九站路三日奔行近五百裡,最終有一千一百餘人趕到古棠縣十六裡鋪集結,趕到十六裡鋪的民勇每人皆發十兩安家銀,林縛隻是從中選擇千人趕來渡口彙合。

三千民勇都集結在渡口外的空地上,寒風吹至,在空曠野地裡席地而坐的民勇們抖抖縮縮。

林縛整飭甲胄,持刀走到陣列前的高台上,看著這些擠擠挨挨占據兩百餘步見方的場地的民勇們,西沙島民勇雖疲憊,但是意誌堅定,不畏寒畏苦,堪當此行北上的骨乾;河口民勇六百餘人,多為上林裡鄉民,準備也最充足,換上兵服,內穿寒衣,刀矛長槍及盾牌都齊全;最讓人堪憂的是從北岸流民新募的一千四百餘民勇。短短三五日時間,想要讓絕大多數目不識丁的農夫、流民走出稍整齊的隊列都不可能,更不用說獨立成軍了。

“台下絕大多數人,以前都是種田的農民或者是鋪子裡的學徒、作坊裡的雇工、江河裡的漁民,也許有少部分人乾過偷雞摸狗的事、堵過路、打過劫、乾過流寇、當過山賊。在老家吃不飽飯、不想餓死逃荒過來,或者老家兵荒馬亂不得不逃了出來;很多人在之前都隻摸過鋤頭、釘鈀或者切菜刀、切草料的鍘刀,”林縛眼睛銳利的盯著台下眾人,朗聲說道,“之前的事情,統統都過去了,沒人會追究,也沒有人理會。從這一刻起,你們都是江東勤王師左軍五營的一分子。你們要拿起刀來、拿起長矛來、拿起長槍來、拿起盾牌來、拿來弓箭來,去麵對可能比你們凶惡一百倍的敵人。所有‘我隻種過田、隻打過鐵、隻捕過魚、沒有殺過生、更沒有殺人見過血’之類的話,在我這裡統統都不再是借口。從今日起,你們是江東勤王師左軍五營裡一卒,吃兵糧、拿兵餉、守土殺敵是你們的本分。就跟你們生來就要下地耕作一樣,從現在起,服從命令、守土殺敵就是你們的本分。北上勤王、建功立業的話,我不多說。頭落碗大的疤、人死鳥朝天,但是你們妻子父母從此有養有依靠,不會再是流落街頭會餓死鄉野的流民、流賊……”

江東勤王師,三千民營獨立成軍,編左軍五營。

夜色漸深,數十堆營火熊熊燃起來,臨時抽調出來的兩百餘卒正分五營搭設營帳。

林縛使諸營旗幟豎起來,他要在這裡將三千民勇打散開,分五營編製。

除第一營皆西沙島健勇編成、林縛親自兼任營指揮,敖滄海為副指揮,陳花臉、李柴、姚星、馬潑猴等十餘護衛武卒為六十卒之首的都卒長外,朝天蕩北岸新募民勇將與河口民勇、西沙島民勇完全打散混編成為其餘四營。

林縛甚至將從長山島調來的百餘精銳也都編入這五營之中,要讓他們積軍功與民勇中崛起的骨乾一同成長為左軍五營的中堅力量,而不是直接指任。一方麵是防止長山島的秘密過早給外人窺破,一方麵也是要左軍五營成長為更具凝聚力的精兵。

當然了,林縛率軍北上勤王,沿途將流賊、巨寇、山匪編入勤王軍,加強戰鬥力,都是他職責範圍以內可以從權決定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