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處理結果(第二更求訂閱!)(1 / 2)

聯盟之絕對零度 初四兮 8294 字 10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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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頭公司。

負責賽事及聯盟規則的人員正聚在一起開會。

除此之外,還有拳頭駐韓國官方賽事的主要負責人也在會議現場。

氣氛莊重而嚴肅。

選手代練不是一件小事。

從英雄聯盟職業聯賽發展至今,有不少選手因為大大小小的事情被禁賽過,但因為代練被禁賽的選手隻有一位,而且還是永久禁賽。

所以當消息爆出後,拳頭官方第一時間予以回應,並且表示會立刻展開調查。

他們甚至沒有一絲的懈怠,就直接開始了會議。

在當前這個節骨眼上,季中邀請賽的賽事尚未結束,冠軍即將決出之際,剛好是英雄聯盟在世界範圍內關注度最高的時候,並且此時熱度也就僅次於S係列世界賽。

他們不得不重視起來。

“為了各項賽事的公平公正,當初我們定下條例的目的主要是針對兩種行為,第一種是冒名頂替其他選手進行職業賽事。”

拳頭賽事負責人目光環視四周,徐徐的說道:“但這種行為在當今賽事條例內已經不可能出現了,我們已經做出明確規定,在有拳頭授權的賽事中,任何選手不得蒙麵隱藏身份,要實名進行比賽。”

“另外一種行為,則是以盈利交易的方式代打其他玩家的賬號,破壞召喚師峽穀的公平公正,這樣的行為必須嚴懲,上一名被永久禁賽的選手就是這一原因。”

在場的眾人紛紛點了點頭,卻仍然保持靜默,無人發表意見。

賽事負責人停頓了一下繼續說道:“liwei選手的行為是否存在代打,各位討論一下吧。”

一時間,會議室內逐漸變得嘈雜了起來。

其中一半人認為,李維並未冒名頂替,是自己去打的比賽沒有錯,所以不構成代打行為,但另外一半的人卻認為這種行為已經破壞到了遊戲平衡,拳頭應該額外增加條例,規定選手不能在自身合約尚未到期以更改ID的行為參與其他賽事,尤其是跨賽區這種。

這些人覺得李維理應受到懲罰。

作為各類賽事的負責人,這些負責人多多少少都具備一些辯論的能力。

“我認為liwei的舉動並未破壞賽事平衡,他的對手並不是普通的玩家,而是LCK的職業選手,既然同為職業選手,至少在公平性上非常合理,而且據我所知當時liwei的四個隊友都隻是普通路人。”

“我並不覺得這樣,我記得當時他是帶著口罩,更換了ID並且隱藏了自己身份的,作為TFO戰隊當時在合約上的隊員,liwei這種行為嚴重影響了俱樂部和聯盟的條例。”

“就算俱樂部沒有給出懲罰,但我們作為官方賽事的負責人,絕對不能放任這種事不管。”

辯論還在繼續。

“好了。”

總負責人敲了敲桌子。

會議室內再次安靜了下來。

“說的沒錯,這種行為終究是挑釁聯盟的一種,所以懲罰還是要懲罰的,隻不過懲罰的嚴重程度需要就詳細事實來做出討論,首先我們要確立一件事,那就是KS杯是否是經由我們承認並簽署了認證協議的賽事。”

此話一出,會場內頓時有人交頭接耳起來,但至少超過八成的人對這番話都表示認同。

任何英雄聯盟的賽事有和沒有拳頭認證的區彆是非常大的。

隻要具備拳頭認證的賽事,首先駐該賽區的賽事負責人會代表著拳頭親臨現場。

同時該賽事也可以被列入到拳頭公司英雄聯盟賽事的曆史中。

所以哪怕是各大賽區關注度比較小的次級聯賽,即使在比賽開始的時候沒什麼觀眾觀看,但拳頭的數據庫內都能夠尋找到該賽事的任何訊息。

而如果不是拳頭公司所認證的賽事,那麼自然也輪不到他們管,在聯賽尚不成熟的時候,甚至連網吧賽事都會得到拳頭的認證。

為什麼?

因為通過網吧賽事的海選,可以衝入到城市英雄爭霸賽,如果在城市英雄爭霸賽上突出重圍,可以進入TGA,獲得冠軍的話能夠直接得到當時LSPL次級聯賽的賽事名額。

這和官方賽事有環環相扣的關係,是一環扣一環的,所以從本質上來說,網吧賽事被官方授權,也並不是沒有道理。

隻是隨著賽事走向正統,走向商業化的道路之後,網吧賽事已經成為了娛樂賽事,LSPL的名額隻要買就行了,有錢的甚至直接競標LPL的名額。

現在的電競圈關於名額方麵已經和錢密切相關了,早已不是當初的樣子。

總負責人話音落下,一時間所有目光都落在了那駐韓國的賽事負責人身上。

韓國的賽事,當然是由駐在韓國的負責人所負責。

被所有人盯著,該負責人感覺有點口乾舌燥,他咳嗽了兩聲,然後從自己手裡的文件袋裡遞出了一遝協議。

隻不過這一遝協議裡麵隻有一份是原件,其餘的都是複印件罷了。

原件落在了官方主負責人的手中。

複印件則是一份份傳遞開來。

在眾人翻看的時候,駐韓負責人開口解釋道:“SK集團當時為了噱頭,所以簽署了這一份協議,因為該賽事無論場館還是賽事規則,都符合我們拳頭的一應條件,按照我的權限,隻需後續向總部報備這一賽事就可以了。”

“我有印象,的確報備過,隻是商業化的賽事不會影響到任何公司主體賽事,所以我就隨意放在了一邊。”

會議桌上,一個大波浪的金發女人開口說道。

“也就是說,這是被拳頭所認證的賽事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