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div> 對不起,夏夏……對不起……」簡牧嶼痛苦的搖頭,「姵姵還小,她還那麼年輕,她想殺的不是武恬,她隻是錯殺了武恬,不是故意殺人罪,罪不至死,求你替她作證,救救她……」
盛錦夏冷笑:「這些話,你還是去對武家人說,看看武家人會不會放過她。」
「我已經去過了……」簡牧嶼眼中滿是絕望和無助。
他已經去過了,可武家人恨死了簡瑤姵,怎麼可能願意放過簡瑤姵?
他也不想來找盛錦夏,可他實在沒辦法了。
他滿眼哀求:「夏夏,我……」
「好了,你什麼都不要說了,我不想聽!」盛錦夏擺手打斷他的話,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字清晰說,「簡牧嶼,我這人的性格,就是不撞南牆不回頭,我很少後悔什麼事,可是現在,我後悔認識你了。
簡牧嶼,我對你,仁至義儘,是你虧欠了我,我從沒虧欠你什麼。
你虧欠我的,我也不要求你還,隻希望你以後不要再來煩我。
簡牧嶼,你記住,這是你我最後一次見麵。
如果以後你再來找我,我會找律師和你算算我們之間的賬。
當初,我幫你,我是心甘情願的,但是,你愛麵子,你堅持說,我給你的那些錢,是你借我的。
你給我打了借條,那些借條,我都留著。」
當然,那時的她,留著借條,並不是想向簡牧嶼要債,隻是單純看著簡牧嶼的字好看,欠條上還有簡牧嶼的名字,她舍不得丟而已。
時過境遷,物是人非。
當初把借條收起來時,心中多甜蜜,現在就有多憎惡:「你再來糾纏我,我就去法院告你,讓你還錢。
等到那時,所有認識你的人都會知道,你吃軟飯,借女朋友的錢補貼你妹妹,還由著你妹妹罵你的女朋友。
你不怕丟人,你隻管再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