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div> 林雨濛離家出走八年了,杳無音信,怕是凶多吉少。
她和她丈夫商量著,讓她兒子進老二的公司工作。
幾年後,她兒子工作上手了,就讓她兒子接替老二,繼承老二的公司。
這件事,前幾天她和她丈夫對她公公婆婆說了。
她公公婆婆看重她丈夫,疼愛老三,溺愛她兒子和老三的兒子,唯獨瞧不上老二。
她和她公公婆婆一說,她公公婆婆立刻欣然同意。
見她公公婆婆痛痛快快同意了,她也就放心了。
老二孝順,對她公公婆婆言聽計從。
何況老二和老二媳婦的獨生女失蹤了,膝下空虛,這老二家的公司,自然就該由她兒子繼承。
合情合理,名正言順。
可現在,老二的女兒忽然回來了!
她心裡特彆不是滋味,對何雨濛厭惡的厲害。
她都走了八年了!
這麼長時間沒回來,怎麼這個時候回來了?
要麼一輩子不回來,就算回來,再晚幾年,等她兒子繼承了老二的公司再回來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