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div> 她雖然年紀不大,但手中已經有了一筆數額非常龐大的遺產。
她兩個叔叔,竟然製造意外,意圖殺死她。
她一家三口死的就剩她一個。
她再死了,她家的錢,就能全能歸她爺爺和她兩個叔叔所有。
她爺爺身體不好,她要是死了,她爺爺也活不了多長時間了,她兩個叔叔,就能繼承他們所有的一切。
她二叔,唆使她小叔叔家的堂妹,將她推下池塘。
她小叔叔家的堂妹,當時未滿十四歲,殺她之後,就算查出來,也不用給她償命。
她命大,被路人救了起來。
警方調查之後,鎖定凶手,是她堂妹顏婷婷。
警察要抓顏婷婷進少年勞教所,她小嬸兒跪在她爺爺腳下,替顏婷婷求情。
顏婷婷畢竟也是她爺爺的孫女,她爺爺心軟了,把她兩個叔叔痛打了一頓。
故意殺人罪,變成了她和顏婷婷一起玩耍,她自己不小心跌入水中。
那件事,就此揭過。
再後來,幾年中,她遇到好幾次“意外”。
每一次,都是極危險的“死裡逃生”。
那些“意外”做的很漂亮,警察也查不出什麼。
再加上她平安無事,警察就囑咐她小心一些,根本沒當回事。
可她知道,那些所謂的“意外”,都是她兩個叔叔精心策劃的。
她兩個叔叔惦記著她大筆的遺產,仍沒放棄過要她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