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的,不是自己江山大業,而是,他要怎麽娶他的皇後,出什麽聘禮,用什麽鳳冠,甚至,他連她出嫁那天,用什麽顏色的口脂都想好了。
她曾經該是永懿公主,她沒當成,那往後,她會是他的永懿皇後。
所以國號叫朝永。
他的心之所向,他的目光,永遠朝著她。
今天這個吻,他真的快忍不住了。
他想得到她,急切的,迫切的,不安的想要得到她。
季歸梧盯著時懿落荒而逃的背影良久,最後垂下了那清俊的眼眸,嘴角苦笑。
不管如何,他不會放棄的。
今天不行,他明天再求親。
時懿的確是用了些時間才回來。
可是她不是空手回來的,她在身後藏了個東西。
扭扭捏捏的,不敢靠近。
季歸梧就站在原地,看著小姑娘別別扭扭的姿態。
“圓子,你別拒絕我,你就算拒絕我了,我,我明天再來問,每一天我都來問。我......”
時懿連忙擺擺手,“不是的,不是的。”
這樣一來,她手中的東西,就暴露出來了。
一個月牙白的,歪歪扭扭的繡了一個‘陸’字的荷包。
真的挺醜的。
時懿的臉刷的一下紅了,拿走也不是,送出去也不是。
她低著頭看了腳尖好久。
才猛然抬起頭,那雙靈動的眼睛裏,全都是謹小慎微的惶恐。
“那個,那個,挺醜的,你要不要接受我的定情信物。
我......我女紅不好,我還記不得有些事情了,可是,可是我的意識裏,我想嫁給你很久了,我似乎,忘記了一件大事,我想做完那件事,嫁給你的。可是,可是我忘了。但是東禦男女定情都要有信物的,我......”
她目光亂掃,就是不敢看他,越說越小聲,語無倫次的。
季歸梧一雙眼逐漸紅了。
平日風月不藏的眉眼,似乎是藏了一朵緋色的雲霞。
豔麗的逼人。
他猛地抱住語無倫次的姑娘。
“三生有幸。”
他心都要跳出胸腔了,一時間,所有的聲音都消息,他隻聽得到自己宛如擂鼓的心跳。
“是我三生有幸。”
他也不大好,語氣顫顫的,抱著她的手用的力很大,第一次,他竟然弄疼了時懿,而他自己不自知。
那種快樂,沒有人可以明白。
他卑微的,膽小的,隱藏了許多年自己的那點小心思,默默的在她背後守護了很多年的姑娘,他可以為了她癲狂,為了她生,為了她死的那個姑娘。
他想娶的、發了瘋似的想擁有的,宛若得了癔症一般想要霸占的姑娘。
正好,也愛著他。
他破爛的人生中,終於透出光了,將他腐爛的心,燙出了一個洞,然後裏麵有種子生根發芽,長成參天大樹。
叫時懿。
她填補了他生命的貧瘠,給他的荒涼灑滿了故事。
她是他的燈,是他的救贖,是他的命根。
季歸梧從來沒有這麽膽小過,因為害怕這隻是一閃而過的幻覺,他擁抱的很緊很緊,又覺得不夠,他激動的,像個不懂克製的毛頭小子,捧起時懿泛著緋色的臉龐,就是一頓深吻。
直到兩個人氣喘籲籲,他便慢慢的耳鬢廝磨。
天地可鑒,日月為證,他們是相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