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美玲捏滅了煙,看向安德森。
可卻透過他的臉,身為混血兒,而且混得很好的那種,他身材高大,麵孔既有西方的深邃,也有東方的柔和,神似好萊塢明星尊龍。
當初挑助理的時候,她還很年輕,才到英國學法律,還對愛情有憧憬。
乍聞寧秉宇與女明星的緋聞,給他打電話鬨了兩場,他溫言細語安慰,如縱容幼妹,卻並未解釋緋聞。
電話剛掛,媽咪便來了電話,教她怎麼當一個豪門繼承人的“未婚妻”——安全和不懷孕的前提下,各玩各的。
她才明白,原來那個她從小就愛慕的男人,娶她不過為了對查家的承諾,為了家族。
憤怒之下,她乾脆讓人專門去英美頂尖知名高校裡按臉挑助理,開出年薪堪比華爾街高管。
然後就有了牛津畢業的安德森常伴左右。
她以為這樣可以氣到寧秉宇,誰知道他囑咐她上學要開心點。
她看著他身邊又換女伴的新聞,終於明白,這個男人會疼她、寵愛她,和她上床,但不愛她。
可豪門繼承人哪裡有那麼多的心思分在情愛上,女人和下屬一樣,是拿來用的,又不是狗血小說。
那天晚上,她把安德森留在了自己臥室裡。
她以為自己的情緒隻會為寧秉宇起伏,可現在她莫名其妙地竟對那個擁有獸一樣冰冷漂亮眼睛的陌生男人心跳。
她很清楚,那麼短時間,並不足以讓她對一個近乎陌生的男人有“愛情”這種東西。
那種情緒又叫什麼呢?見色起意?
她很不喜歡這種被荷爾蒙操控的感覺,一個優秀的大家族繼承人,不該為異性心緒起伏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