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白眼狼不養她,就不養唄。
反正她和楊業在一起,又不是生不出來孩子。
她隻養她和楊業的孩子。
“這是你自己說的。”
周黎安說完就從身上掏了兩張紙和一支筆出來,遞給張巧麗,“簽字吧,簽了兩個孩子就和你沒關係了,以後你不用養他們,他們長大之後也不用養你。”
這是周黎安昨晚臨時準備的,靈感來源是周樹安之前和她說的張巧麗的挑撥兩個小孩被周媽媽打了一頓的事。
“斷絕母女/母子關係書?”
張巧麗念出了周黎安那兩張紙上的標題。
“對。”
周黎安目光微冷的看著張巧麗,“隻要你在上麵簽字,以後你就不用養小慧小聰,當然他們也不用給你養老,你考慮一下是給錢給糧,還是簽字吧。”
斷絕關係書這玩意,要是放在現代,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父母生下孩子,就有撫養的義務。
同樣,父母將孩子養大之後,孩子在父母老了之後,有給他們養老的義務。
這是白紙黑字規定在法律裏麵的。
但這時候法律不完善,在這麽多人的見證下,簽了這個斷絕關係書,以後張巧麗再到兩個小孩麵前去挑撥什麽的,就可以拿這東西出來做文章了。
在看清楚周黎安遞過來的是什麽東西的時候,張巧麗的第一反應就是不想簽。
畢竟以後的事情誰說的定呢?
或許她就遇上需要用到那兩個小白眼狼的時候了呢。
雖然嘴上心裏說著兩個孩子是白眼狼,但倆孩子到底是周媽媽帶大的,光是看周媽媽生的那三個,張巧麗就知道兩個孩子長大了會是孝順的。
但聽到周黎安後麵的要錢要糧四個字,張巧麗很快就動搖了。
誰知道之後她用不用得上那兩個白眼狼。
要是用不上,她現在將糧食和錢給出去了,那她不是吃虧了。
猶豫了一下,張巧麗最終是咬了咬牙,在周黎安遞過來的兩張紙上簽了字。
“在場會寫自己名字的大叔大嬸,願不願意為今天這事做個見證人?在斷絕書上簽個字?”
這年頭,做見證人的都是德高望重或者村長大隊長什麽的人物。
普通人是沒人叫做見證人的。
見這事新鮮,不少會寫自己名字的人都在周黎安帶過來的紙上簽了名字,還是後麵斷絕書上寫不下了,才罷休。
“麻煩各位了,若是以後有人不認這份見證書,還請各位出來做個見證。”
“那是自然!”
大多數人都是第一次做見證人,新鮮的同時,都十分有責任感。
感謝完見證人們,周黎安看向張巧麗,冷聲道:“既然簽了斷絕書,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你找小慧小蔥說後媽會打死他們或者餓死他們的事,畢竟跟著你這個搶他們吃食的親媽在一起的時候,他們都沒有餓死。”
王家村的人:“……她還搶娃兒吃的啊?!”
斷絕書簽好沒多久,法院的人就來了。
事實清楚,庭審的過程很快,判決也出得快。
“法院判決張家歸還周家給的彩禮一百八十塊,以及張家通過周家前兒媳張巧麗找周家的借款八十元。”
法官的話剛落下沒多久,張大順就坐到地上拍著地麵道:“同誌,不是我們張家人不還錢,實在是家裏剛娶了媳婦、建了房子,實在是沒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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