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著身邊女人的話,趙偉光的心底十分愧疚。
這女人就是個傻子,他都這麽渣了還維護著他,值嗎?
算了,還是多補償她一點錢吧!除了錢,他也拿不出什麽有價值的東西來。
紙錢燒完,屋裏烏煙瘴氣,趙偉光將門打開,頭也不回地走了。
不知是不是錯覺,從屋裏出來,感覺膝蓋的疼痛輕省了不少。
他心底更難受,不知不覺,眼淚爬了下來,滴滴答答,落了一地。
當時兩人吵起來,動了手,孩子沒了,也沒覺得有什麽。
這會兒想想,他是真的渣。那是他女兒,即便不是兒子,可也是他骨肉。
兒子有什麽好的?為什麽非得要兒子?趙家有三個兒子,傳宗接代缺他一個又怎麽樣?可他的女兒沒了,被他親手弄死了,他算什麽?..
殺人犯。
誰特麽要是敢殺他,他才不會隻讓他膝蓋疼,他會讓他死。也許隻是孩子太小,魂力不足,最多也隻能這樣折磨他。
屋裏的陳小紅看趙偉光走了,默默起身,開始收拾一切。她要回家去,把這裏的東西都搬回去,繼父若是再敢糾纏她,她一定弄死他。
說起來,陳小紅也是個苦命人,若不是生活太苦太難,一個女孩子怎麽可能為了貪吃而委身男人?
陳小紅的父親是一名病病歪歪的殘疾人,娶了她老媽後生了他們兄妹三人,五歲那年,她父親突然病重去世。
沒到半年,繼父進門,七歲的哥哥對他很排斥。
繼父找了個機會,說帶他們去公園玩,哥哥不想去,繼父以她做誘餌,哥哥沒辦法,跟著一起去了。
到了公園,繼父拿錢讓她去買糖吃,看四下無人,把哥哥推進了公園的湖裏淹死。
當時她嚇壞了,怕繼父把她也推進去弄死,不敢說實話。公園定性案子為哥哥失足落水,繼父裝模作樣在人前哭泣,沒人懷疑他的動機。
媽媽跟繼父的弟弟出世後,媽媽的心思都落在了弟弟身上,再沒人會記得哥哥。
隻有她記得。
姐姐長大後,繼父想侵占她的身體,被她們姐妹倆一起反抗才沒有得逞。繼父懷恨在心,迅速給大姐說了門親事,將她嫁了出去。
姐夫不是什麽好人,動不動就打姐姐,每次都哭著回來,又被罵得哭著回去。她在一旁瞧著,感覺女人活得好苦好累好無趣。
經人介紹認識了趙偉光,過了一段開心快樂的日子。雖然他也很壞,很渣,跟她的繼父比起來,到底還算個人。
虛歲十六歲那年,繼父就趴在門縫上偷窺她洗澡。此後她就再也不敢在家裏洗澡了,每次都是在外頭洗完了回家。
要不就不洗,搞得一身臭氣熏天,倒人胃口,繼父也不敢靠近她。
後來進了廠,她就一直住在宿舍裏,極少回家,也不敢回,怕被算計。
這次不一樣,她要回家,要把屬於她和姐姐的房子拿回來,那是父親留給她們的。媽媽已經改嫁了,不能霸占她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