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我覺得,我讀的是弱智小學,除了我之外,其他人全是弱智。
雖然我邁出了這一步,但接下來我開始嘗試著模仿彆人的行為顯得更為怪異。
這最終導致上初中前,我被父母送去特殊學校待了幾個月。
我在抄唐嘉作業的時候,其實也是在觀察11歲的自己。
哪怕是我自己在看自己,但也覺得真的很奇怪。
眼神空洞無神,對周遭發生的事情漠不關心,安靜得就像是個死人。
不過,其他幾個同學聊天的內容吸引了我。
他們在討論最近有兩個孩子丟了,聽他們父母說是人販子拐走了。
我記得以前還在小北街住的時候,不時就會看到有人騎著三輪車敲著鑼沿街呼喊。
三輪車上掛著一塊布,布上有孩子的照片,布上還寫著孩子的名字、身高體重之類的信息。
這些三輪車夫就是丟失孩子的家長雇來的。
車夫要做的就是沿街呼喊,吸引人的關注,寄希望用這種方式找到孩子。
我下意識問他們失蹤的孩子多大歲數?
得到回答是丟失的兩個孩子就是我們同年級的,分彆是一班和三班的學生。
也就是說都是11歲。
我警惕起來,死在王顯貴手裡的孩子平均年齡也都是11歲。
難道王顯貴提前動手了?
還是說他以前就作過案,隻是案發後沒有將他與之前的案件聯係在一起?
我無法從這些孩子口裡知道詳細的情況,隻能想彆的辦法。
就在我抄完作業準備回座位的時候,唐嘉卻是開口了。
“你今天感覺很奇怪。”
我看著唐嘉然後擠出個笑容。
我從小就很敏感,也很敏銳。
但這時候的唐嘉能發現周輝不對勁也未免太敏銳了。
接下來整個上午,唐嘉都盯著我。
被小時候的自己用那種眼神注視著,真的很不舒服。
可以說是毛骨悚然。
中午放學後,我還得趕回去吃午飯。
那時候的作息時間和現在不一樣,中午12點放學,下午2點半上學,傍晚6點放學。
所以,中午必須回家吃飯,離家近點的還能睡個午覺。
我原打算去小北街警察局門口看看。
我記得很清楚,那裡會張貼告示,尋人啟示或是認屍公告。
那個年代正值改革開放第四階段,雖然年年都在嚴打,但罪案還是頻發。
那時候最常見的惡劣犯罪就是拐賣婦女兒童以及搶劫殺人。
我原本隻是想去碰碰運氣,看看是不是能有點收獲。
誰知道,剛走出校門我就遇到了李阿姨,就是周輝的媽媽。
我其實還沒有完全適應,所以,我並沒有意識到現在她是我媽媽。
因此,我直接從她麵前走了過去。
李阿姨一把抓住我,抱著我親了一口,說我又在逗她玩。
直到這時候,我才反應過來。
我開始提醒自己,我現在是周輝。
我就差點沒把我是周輝四個字寫在瞳孔上了。
李阿姨是來接我去百貨公司吃飯的,因為她在那裡上班。
百貨公司這個詞在我聽來太遙遠了,遠到就好像隔了一輩子。
那時候鬥城就一個百貨公司,都得托關係才能在那裡上班。
恐怕你們猜不到我這頓午飯吃的什麼吧?
方便麵!
那個年代,方便麵還是個稀罕物,價格並不便宜。
周輝的家庭條件可以讓他每天都吃方便麵。
雖然放在現在來看,這句話很搞笑,但在那個時候卻是真的。
我看著李阿姨眼裡的寵溺,還有我麵前的方便麵,我有些哭笑不得。
就在我吃麵的時候,李阿姨告訴我,從今天開始,她會每天來接我放學。
因為周輝的爸爸周乾說,最近真的有好幾個孩子失蹤,警方已經展開了大規模調查。
飯後,我躺在百貨公司值班室的床上回憶著。
我隻能想起,好像那時候我爸在吃飯時提過有孩子失蹤,並讓我注意安全。
就算是那樣,我父母也不會接送我放學。
大概是因為他們覺得我不會被傷害,隻會傷害彆人。
畢竟那些與我發生衝突的同學下場都很慘。
我曾經還把一個試圖霸淩我的同學踹下樓梯,讓他在醫院躺了半個月。
我父母為此給人家道歉賠錢,我也被我爸吊起來打。
沒有誇張,真的是吊起來用皮帶抽。
可我就死不道歉,我不會向那種雜碎低頭。
所以你們想想,我在學校裡是一個什麼樣的存在。
幾乎就是個半透明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