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勇那時候還在手機上玩遊戲,手指用力地按壓著屏幕,在刺耳的麥克風的叫囂中又殺了幾個敵人。突然間,眼前的燈滅了,爆裂聲,天花板上的灰全部落了下來,老板直接被黑色的石塊砸死。
居住在地下室的丁勇很幸運,還活著。不過出門的時候就看到原本的天空都碎裂了,但這對他來說沒什麽影響,他基本上都在地下,夜裏出門的時候也不怎麽看天空。而且對他來說,什麽野餐區,什麽城市,隻要不妨礙自己賺錢,不妨礙自己打遊戲,隻要能讓他安安穩穩睡覺,那管世界亂七八糟,都無所謂。
不過今天,顯然是有所謂的。軍隊開始在城市駐紮,警察開始維持治安。丁勇也趁機偷了老板所有的錢,還有把吃的東西都打包,放回了自己地下室,然後一問三不知。反正老板不是他殺的,隻是被砸死了。
但丁勇也很愁,沒老板的話,就沒人給他發工資了。
接下來的日子有點辛苦,但和之前比起來也沒有太多區別,首先是城市裏來了一大堆亂七八糟,身上長滿膿包瘤子的人。正好上麵需要廚師,丁勇就去應聘了,也應聘上了。收入也不錯,不愁吃不愁喝的。反正自己隻負責做飯,結束之後帶著工資和多餘的吃的往自己原來住的一方一睡覺,什麽都解決了。
而且很幸運,老板死後,這個房子也就暫時給他用了。
丁勇開始覺得小日子過得不錯,每天早早給那些人做飯,晚上回到家裏,自己開始有一套房子。雖然是死了人的房子,但好歹這之前房子屬於那個老板,現在完全屬於自己。
錢也多起來了,雖然不清楚那些人為什麽每天憂心忡忡的樣子,但丁勇不在乎。反正隻要不打到自己頭上來,那都和自己沒關係。他相信敵人應該有,但什麽導彈核彈最多是炸邊上,不會炸自己。
他沒啥文化,但他不傻,這個城市要軍隊沒軍隊,要人才沒人才,炸這個地方乾嘛,浪費麽?
所以,丁勇就這樣在許多人著急焦慮的時候,優哉遊哉地過著日子,期間雖然看到一些身上長著膿包的人死了,但對他來說,就意味著可以少給一個人做飯,他巴不得每天來吃自己飯的人死一半,這樣他就能輕鬆完成工作,還能拿到錢。
隻可惜這樣的生活才持續了一兩個月,丁勇有一天起床的時候,突然間發現天空中開始有飛機飛過,而且城市裏開始變得有些亂了。仔細聽下來,好像是外星人可能要來地球,所以一部分人先逃跑了。
而逃跑的要求,就是要有足夠的學曆,足夠的知識,甚至這一次,連足夠的錢都不行。
這樣的變故讓丁勇直接傻了眼,他出生到現在是第一次見到這種場麵。外星人他知道,但沒想到真的會來地球,而且上麵的人居然直接就跑了,把他們留下了?
但丁勇很快就接受了這一點,換做他,他跑的速度不知道要比這些人快多少倍。所以他現在很頭疼,自己到底應該怎麽跑,以及跑不掉的話,選一個什麽死法要好一點。
在丁勇看來,這個原本有些亂,但後麵平穩一點的城市就是在瞎糊弄,外星人什麽水平,當年一個飛船就把整個世界砸成這樣的,如果真的都來了,往地下挖地洞也沒用,別人隨便一掀估計就爛了。
仔細思考下來,丁勇覺得自己應該逃到飛船上去,但是他真的沒學曆,也沒有假裝學曆的渠道,怎麽上去就是個問題。
幸運的是,車到山前必有路,繼續在篝火旁,在地下室,在不同的地方燒了幾百次菜後,丁勇聽說了一個叫做什麽“享樂派”的組織。這個組織的目的很純粹,就是在城市直截了當宣傳,說地球的飛船最多隻能帶走5000萬人,剩下的四億人必死無疑。既然都要死,不如活得快活一點,能讓人紙醉金迷,能讓人沉醉欲望,或者乾脆殺人都是沒問題的,反正都要死麽。
丁勇一下子被這個組織吸引了,加上自己平時遊戲裏殺了不知道多少人,去殺那些動物的時候也積累了經驗,很快就領到了那種采礦槍,任務就是把那些地麵上的遺跡全部破壞掉,讓地球上其他人也走不掉。
丁勇可太喜歡做這個了,他看不慣那些有學曆,而且看似有知識其實連飯菜也不會做的人很久了,每次摧毀一個遺跡,他就感覺那些人無論怎麽樣,都要給自己陪葬。
隻不過,摧毀著,殺著人的日子還是太無趣了,現實中殺人就是一槍的事情,什麽也沒有。享樂派的事情他也參與過,但那種快活也太普通了。雖然好看的人是不少,但看多了就那樣。
思來想去,丁勇製定了計劃。打算通過享樂派的渠道殺人還錢,然後買假學曆進入這些城市的篩選。然後現在多乾掉一個人,未來和自己競爭的也就少一個人。
如果這個計劃失敗,他平時摧毀遺跡時偷偷留下的東西就會上繳給這些城市,這些東西反正肯定是好東西,不然也不會和逃亡什麽扯上關係。這樣他就能夠憑借貢獻逃出去。
如果真的不行,他就打算直接出賣人類,反正隻要自己活下去就好,其他人和自己關係又不大。誰知道外星人社會允許不允許叛徒,萬一允許,那不是最好了。
正當丁勇這樣想的時候,他卻聽到了自己麵前那個石板被拉扯的聲音。
不,準確來說。
是石板像是被誰舉起,脫離地麵的聲音。
繁體小說網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