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是案犯自己的說法,實際上大家都心知肚明,她丈夫很有錢,案犯不想和丈夫把關係弄僵,又因為都是二婚,丈夫的財產大都屬於婚前財產,一旦離婚,女方占不到什麽便宜。」
「案犯既想繼續保持對丈夫在經濟上的依賴,又不想讓自己太難堪,所以發現有小三的存在後,並未對丈夫有過任何質問或爭吵,而是繼續裝作不知道。」
「我也是想到這起案例才意識到,‘周小璐案當中,尚彪當時的女友劉媛媛,如果對尚彪存在經濟依賴關係,那就具備作案嫌疑。」
「劉媛媛如果無法擺脫自己對尚彪的經濟依賴,即便發現尚彪在外麵胡作非為,那麽最為‘聰明的做法就是對此選擇不向尚彪攤牌,不然二人的關係隻會陷入僵局。」
「和上述案例一樣,背著尚彪想辦法讓周小璐、袁玉婷、苟姍姍這些鶯鶯燕燕自己離開,這極可能才是劉媛媛認為的最佳辦法。」
「在實施這一辦法的過程中,極可能也出現了什麽意外,導致了周小璐的慘劇。」
王星頗為不解:「有沒有可能,劉媛媛從一開始就抱著報複心理,沒打算讓周小璐活著呢?」
李竹道否定了這一猜測:
「劉媛媛隻是想讓尚彪繼續對自己提供經濟支持,沒必要殺人。」
「況且,如果要報複殺人,那麽袁玉婷和苟姍姍都會是她的作案目標,但這兩個人當時也是博南大學的學生,你們沒有收到過她們的被害或失蹤的報案吧?」
要驗證李竹道的這一推測並不難,隻需查一查袁玉婷和苟姍姍是不是還「健在」。如果是,那就問一問她們,當初在和一個叫尚彪的人「談戀愛」時,是什麽原因導致了「分手」。
同時,也可以先從外圍對劉媛媛進行調查,了解一下她的原生家庭情況,如果當年對尚彪的確存在經濟依賴關係,那麽她的原生家庭經濟情況極可能不咋樣。
尚彪當年一畢業就自主創業,並且「走在時代前列」,經營一家奶茶店,經濟收入應該較為可觀,這對當時正在讀研的劉媛媛來說,存在對其給予經濟支持的條件。
經查,袁玉婷和苟姍姍的確還「健在」,但在回憶和尚彪「分手」的原因時,都表示「沒有受到過外來乾涉等原因」,或存在「其他特殊原因」,僅是因為「當初年少,激情來得快,去得也快」,也就是「不愛了」。
這看起來和李竹道的分析推測有所出入,但三人一琢磨又恍然大悟:劉媛媛極可能最先對周小璐實施「威脅」一類的辦法,出現意外後,自然就停止了對另外兩人的「威脅」。
劉媛媛和尚彪是沙市本地人,隻是籍貫在縣裏的農村地區。
通過二人戶籍所在地的當地派出所走訪調查得知,二人原生家庭的經濟狀況都屬一般,相對於尚彪,劉媛媛家的經濟條件要更好一些。
劉媛媛的父母當時在鎮裏開了一家小賣店,尚彪的父母則為務農人員。
二人在高中時就確定了戀愛關係,並且先後考入博南大學。他們算是為數不多的「一手抓早戀,一手抓學習」,實現「兩手抓、兩手硬」的成功典範。
但在劉媛媛大學即將畢業時,她的父親卻不幸患上癌症,好在發現及時,病情尚屬早期,癌細胞並未擴散,卻也毫無疑問給劉媛媛的家庭帶來巨大的經濟壓力,甚至有可能讓她家「幸幸苦苦幾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因病致貧。
於是,家裏就讓劉媛媛放棄繼續考研的夢想,讓她一畢業就趕緊去找工作。
劉媛媛學的是臨床醫學專業。無論是從她的個人理想,還是就業前景來說,這個專業不繼續讀研,讀完本科就想找個像樣的
工作,實屬有點兒扯蛋。
但現實所迫,當時的劉媛媛作為一個大學都還沒讀完的學生,自然無力和殘酷的現實抗衡,但男友尚彪卻有這樣的能力。
不得不說,在讀書這件事上,有些人的存在,真的就是為了讓別人感到生氣。
比如,那些平時看起來不怎麽認真聽課也不怎麽做作業,付出的時間和努力都沒有別人多,但是考試前隨手翻翻書做做題,考場上氣定神閒,輕輕鬆鬆就他娘的考了個高分。這種讓人「討厭」的人,每個班上似乎總有那麽一兩個。
尚彪就是這種人。
他在讀高中的時候就吊兒郎當,以致於班主任老師給他的評價就是「相對於那些壓根兒就不讀書的人,他好像讀了一些書;相對於那些讀書特別努力的人,他好像又沒讀什麽書」。
但平時的考試成績卻總能保持在全班前十,並且最後還考取了一所不錯的大學,這就很讓人無語了。
至於尚彪的大學生涯,毫無疑問又是吊兒郎當,一邊談著戀愛,一邊就拿到了畢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