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抽絲剝繭(6)(1 / 2)

深度迷案 春天的熊 1849 字 2023-09-26

很快,dna鑒定結果出來:床上的精斑和安全套裏的小蝌蚪都是尚彪的。

警方懷疑人是尚彪殺的,但尚彪堅稱自己隻和宋恩慧「打過炮」,沒有殺人,還說自己有車有房,有老婆孩子,對生活有著滿滿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好端端的為什麽要殺人呢?

尚彪的狗嘴裏雖然吐不出什麽象牙,但他說的並非沒有道理。

警方找不到尚彪的殺人動機,便開始將信將疑。

但是緊接其後,警方又在尚彪車裏的後備箱發現了一卷膠帶和一節白色尼龍繩,這和死者嘴上的膠帶、綁手的尼龍繩一模一樣。

才剛剛降下去的嫌疑,一下又飆升得老高。

尚彪唉聲歎氣,說自己大概是撞了鬼,黃泥巴掉褲襠不是屎也成屎了。

然後解釋道,那是最後一次和宋恩慧見麵時,宋恩慧說紅珊瑚小區附近沒有大型超市很不方便,很多東西都買不到,讓他在路上幫忙買的。

尚彪本身就不是個小家子氣的人,所以在買的時候就每一樣都多買了一些。

宋恩慧隻從她車裏拿走了一卷膠帶、剪下了一截尼龍繩,說她用不了這麽多,剩下的就塞到了尚彪車裏的後備箱。這些東西放在後備箱不礙事,也的確可以以備不時之需,尚彪也就從來沒有想過要扔掉。

尚彪的解釋並沒有問題。

警方仍在將信將疑時,現場勘查報告出來了。

報告顯示,現場沒有發現任何指紋和腳印,連死者本人的都沒有。顯然,案發現場被人精心打掃過。

這就很不對勁了。

虎山警方將案件線索信息從頭到尾認真梳理一遍後,很快就傾向於認為尚彪應該不是作案人。

如前所述,尚彪的作案動機不明。為財的可能性接近於零,為色?尚彪都已經和她發生過關係了,還用得著***?

就算尚彪說的是假話,他和宋智英之間並不存在超越友誼的肉體關係,這一切都是他的杜撰,而實際上假設是他垂涎宋智英的美色,並且一直對她預謀不軌。然後在最後一次和宋智英見麵時,對她實行了***,進而殺人滅口。

問題在於:***案當中,案犯在實施***時,很少會有戴套的,幾乎沒有。

就算尚彪特立獨行,不走尋常路,是萬花叢中唯一的那點綠,在***過程中主動戴套,或者在宋智英的「要求」下戴了套,但在事後既然對現場有過精心打掃,為什麽偏偏還會留下自己用過的安全套?

用就用過了,留就留下了,還偏偏特意打了個結?這是生怕裏麵的小蝌蚪流失蒸發殆儘,擔心警方提取不到他的dna?

而關於將用過的安全套打結這一節,尚彪則表示自己從來沒有過這樣的行為,也壓根兒沒有這種「習慣」,當天和宋智英發生完關係後,是宋智英主動將安全套從他身體上擼了下來,至於怎麽處理,他壓根兒就沒注意,也不知道是不是宋智英將安全套打了結。

同時,死者大腿根部和床單上的精斑,尚彪為什麽也偏偏不記得清理?

還有地板上的鬨鍾,上麵停留顯示的時間恰好和尚彪最後一次見宋智英,並和她發生關係的時間對得上,這很難不讓警方將尚彪往犯罪嫌疑人身上聯係。

鬨鍾這麽明顯的證據,尚彪怎麽也不記得清理?

特意留下鬨鍾顯示作案時間,在供述中又如實反饋自己和宋智英最後一次約會的時間,這兩個基本一致的時間點,明顯就是在暗示他尚彪就是案犯。沒有哪個嫌疑人會蠢到這個地步。

簡而言之,嫌疑人不可能在打掃完現場後還留下這麽多指向自己的證據,更不會將膠帶、繩子這樣的作案工具大喇喇地放在自己車裏的後備箱。

同時,死者所在的床單相對平整,沒有折皺或撕扯痕跡,如果在床上發生了***行為甚至打鬥衝突,不應該是這樣。

屍檢報告也顯示,死者身上沒有發現抓傷、摳傷等搏鬥痕跡,胃裏沒有檢測出殘留的藥物成分,血液檢測也未發現死者生前吸食過毒品或服用過致迷、致幻、致暈類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