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身體並不能直接被燒成灰,骨灰壇裏裝的骨灰,往往都是經人工二次搗碎後形成。
在火葬場焚燒屍體時,一般燒了半個小時後,脂肪被燒得乾乾淨淨,但是底部還沒有燒透,這時工作人員就會用鐵鉗將屍體翻個麵,就和在鍋裏煎魚時,給魚翻個麵一樣。
繼續焚燒一個小時左右,一具肉體就會完全被燒成一堆骨架。
火化的過程中,一些細小的骨頭,比如手指骨、腳趾骨會碎成粉末狀,一些骨骼的末梢也會在氣流的作用下灰飛煙滅。
能留下大致形態的基本都是諸如顱骨、頸椎脊椎、胸骨、肋骨、骨盆和胳膊腿的長骨等大骨頭。它們依火化的溫度、時間、火燒得透不透等因素,化成大小不一的碎片狀。
這些燒不完的大骨頭基本還保持人體骨架的大略形態,隻不過是被火燒和氧化得四分五裂。一些燒得不太透的甚至還能據此辨別性別。
很多人說火化之後其實跟土葬多年挖出來沒啥區別,出來都是一整副骨架,就是因為火燒代替了漫長的自然界的腐化過程。
被燒成一副骨架後,工作人員就會用鉗子將骨架全部夾出來,再用小錘錘對骨架逐一進行敲擊,最後就得到骨灰。
人體骨骼由有機質(如膠原蛋白)和無機質(如鈣鹽)沉積構成。骨骼的形狀就是無機質的形狀,焚燒後,有機質被高溫破壞,但無機質不會被破壞,仍然保持著骨骼形狀。
有些人類特有的骨骼即便以小錘錘敲擊,也不能將它敲成粉末,比如牙齒、骨小梁。
人類骨骼的結構為外麵一層骨密質,形成骨頭的外殼,裏麵空的部分是髓腔,其內有蜂窩狀的骨結構,稱為骨鬆質,構成骨鬆質的是骨小梁。骨小梁為人類特有,動物沒有。
幾十斤的骨頭,最後隻會剩下幾斤的骨灰,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那些沒法變成粉末的無機質會被去除。不然,類似於“骨刺骨渣”的一些東西被裝進骨灰盒,影響總體觀感不說,估計家屬也不怎麽會樂意接受。因此,電視裏看到的人類骨灰就總是會如同均勻細碎的麵粉一樣。
以火葬場的專業化而言,都不可能把人徹底燒成灰,這是因為他們用來焚屍的火溫隻能達到900多度。除非能夠達到2000度,但這種溫度,所需的科技含量比較高,並且一旦達到這個溫度,燒出來的,極可能連灰都看不見了。
這就注定張建軍被焚燒後,章保貴如果做不到像火葬場的工作人員那樣,將人體骨骼能敲碎的都敲碎,那就勢必要對他的“骨灰”進行處理,並且沒法隨意丟棄。
事實上,章保貴也說沒有對被焚燒後的張建軍的屍骨進行二次敲碎,因為時間上來不及,到了第二天早上及白天,萬一有做事的工人經過他這個地方,卻看到他在“乒乒乓乓”地敲擊一堆人形骨頭,這個畫麵想想都不怎麽和諧。
更重要的是,無論是章保貴還是海浪,他們都沒有這個耐心來做這樣的“細致活”。
因此,章保貴找了一個蛇皮袋,然後將冷卻下來的油桶裏的東西一股腦兒往蛇皮袋裏一倒了事。之後,再將蛇皮袋捆緊扔在地上,用鐵鍬在袋子上草草拍了幾下,將能拍碎的大型人骨都儘量拍碎。
最後他拎著這個蛇皮袋,在靠近芒果園的森林自然保護區裏找了個角落,挖了個小坑就把它埋了。
路上碰到幾個工友,對他手裏拎著的蛇皮袋看都沒多看一眼。他們都以為他拎的是一袋壞掉的芒果。
園裏的芒果有些會因為病蟲害、天氣等原因導致落果,這些落在地上的果實會很快就壞掉,然後會被工人們撿起來賣給附近的養豬場喂豬。
清河警方應該慶幸,山河芒果園附近沒有山川河流、水庫湖泊之類。不然,處理骨灰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它灑進這些地方。若果真如此,即便知道骨灰被“處理”的地點,恐怕也隻能“望洋興歎”。
章保貴也考慮過待合適的時機一到再將埋在土裏的骨灰挖出來,運到河邊處理掉,但警方接到韓誌強的報警後,根據張建軍的家庭住址及平時的活動範圍,隨即派出大量警務人員就在芒果園附近走訪排查,這讓章保貴在短時內不敢輕舉妄動。
沒幾天,警方根據證人看到章保貴曾和“張建軍”走在一起的線索,很快就找上門來,更讓章保貴完全失去了實施這一辦法的機會。
根據章保貴供述的地點,禹德望帶人馬不停蹄地又去找張建軍的“骨灰渣渣”。這是能證明海浪和章保貴殺害張建軍的直接證據。
毫無疑問,章保貴口供中涉及的海浪是個重要人物,立即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和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