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案中案(35)(1 / 2)

深度迷案 春天的熊 1577 字 2023-07-26

\u0018“她在沒離婚之前,和前夫感情不好,經常失眠。但她很多時候都不願意找前夫開藥治療,她公公是個老頑固,和前夫之間感情不好的事又不想讓公公知道,所以也不好找公公開藥調理。”

“她倒是想去醫院開藥,但大部分醫院許多醫生都和她公公認識。去了醫院開藥,和直接找她公公沒什麽很大區別。再說,她夫家也算是個不大不小的醫藥世家,她卻跑去醫院開藥,這傳出去多少會有失顏麵。”

“所以,她在睡不著的時候就乾脆邊學邊作,邊作邊學,試著鼓搗助眠的三唑侖出來。連她自己都沒想到,最後居然真搞出了一些眉目。”

“離婚後雖然不失眠了,但有兩個孩子要養。她就想乾脆在已有的基礎上,將三唑侖仿製出來售賣。結果,就是我先前說的那樣,她仿製出來的三唑侖根本就沒人敢買。”

“但‘迷藥’不同,這玩意兒本來就不是用來給病人吃的,隻要能達到想要的效果,誰都不會在乎做成這玩意兒的三唑侖有沒有經過官方認證。”

“她兩個孩子為什麽跟著她,不是跟著她前夫?”馬弘文問。

顯然,馬弘文對張秀文的興趣已經遠遠超過了眼前的張培。

之前對張秀文的調查並沒有關注到她的家庭及個人情況,辦案人員都將精力主要集中在挖掘王元鵝過量服用的三唑侖的來源上。以至於張秀文離異、帶著兩個孩子的情況,還是通過張培的供述才讓馬弘文得知。

下一步圍繞張秀文的調查,除了要在她涉嫌非法製作三唑侖的相關情況上全力開展,更得在她的個人情況上重點發力。

隨著張培對張秀文逐步深入的反饋,馬弘文越來越確定這個女人不簡單。相對於張培,張秀文似乎更具備“犯罪大師”的能力。

張培的種種表現,讓馬弘文能基本確定這人應該沒有將“他殺”製造成“自殺”的能力。一個連常規審訊手段都扛不過的人,無論在智商上還是在心理素質上都不具備這種能耐。

張培搖搖頭,表示不知情:“她對自己在感情婚姻上的事從來沒提過,我也不好問。”

馬弘文試著又問了張秀文前夫的一些基本情況,張培都一概不知。一個女人絲毫不提及自己的過往婚史,極有可能是因為從中受到的傷害過大。

想了想,馬弘文決定轉變方向,嚐試繼續挖掘與王元鵝有關的有用信息。

“在你看來,張秀文和王元鵝有沒有可能是熟人關係?”

張培想也不想,將頭搖得跟撥浪鼓一樣,說:“他們兩個八竿子打不著,肯定不認識。我在找秀文拿藥時,她擔心我給人亂吃,就問我拿給誰,我不想騙她,也相信她不會到處亂說,就告訴她是拿給王元鵝,幫他朋友戒毒。”

“她當時的表情有些意外,估計是沒想到大名鼎鼎的‘抗艾鬥士’王元鵝居然會有吸毒的朋友。但隨後也沒有多說,更沒有多問。不像和王元鵝很熟的樣子。”

一個人要是從中間人那裏得知另一個相熟的人的近況,肯定會忍不住多問幾句,甚至直接向中間人表示,我和那人認識。更何況王元鵝是妥妥的“名人”,誰要和他私下相熟,忍不住說出來炫耀一番的可能性較大。

因此,張培說的倒也不無道理。

馬弘文掐滅煙頭,繼續問:“你再仔細想想,王元鵝在夜裏跑回家睡覺這段時間,中間可能會去哪些地方,接觸過哪些人?”

先前的調查中,警方從張培所居小區調取的監控來看,張培在夜裏偷跑回家的時間極不規律,從夜裏八九點到淩晨一兩點回家的情況都有。

醫院對王元鵝在夜裏的看護,到了後期基本處於放羊狀態,沒人說得清他大約每晚幾點不見了。

警方隻能通過調取醫院的監控,查詢王元鵝每天夜裏離開醫院的時間,再與他每天夜裏到達家裏的時間進行對比,看這兩者之間的時間間隔長不長。

如果間隔時間較長,遠遠超出他從醫院到家所需的時間,那麽王元鵝中途極有可能就去了別的地方,或者接觸了其他人。

經查,王元鵝在此當中,有20餘次從醫院離開後距離到家的時間遠遠超過2個小時,甚至還有長達四五個小時的間隔。而從醫院到他家的時間,就算是步行也隻需要大約1個小時。

也就是說,基本能確定在這20多個夜晚,王元鵝中途應當去了其他地方,甚至接觸了其他人。

由於王元鵝在此過程中將自己“保護得”太好,警方無法進一步通過調查了解、掌握其具體行蹤。

張培苦著臉,說:“我最初知道王元鵝在夜裏從醫院跑出來的時候,嚇得連覺都睡不著。前麵好些天都蹲在他家門口,直到親眼看到他到家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