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彪有個奶茶店,那個時候的奶茶才進入內地市場,發展前景巨大。尚彪的創業算是走在了時代的前列。此外,他有想要結婚的對象,還有“炮火紛飛”的幸福生活,充其量隻是一個渣男,其殺人動機明顯不足,經核實,案發時以及前後幾天都不在沙市,不具備作案時間,作案嫌疑可基本排除。
由於周小璐的屍體裸露,生前遭受過性侵,沙市刑警支隊在偵辦該起案件時,曾一度認為犯罪嫌疑人應當為男性,但根據尚彪的口供,考慮到周小璐有可能是一名拉拉,沙市警方從中受到啟發,對犯罪嫌疑人的性別不再作限製。
因此,作為周小璐形影不離的“朋友”,石珺的談話筆錄和視頻有兩份。
第一份筆錄從時間上來看,是在尚彪的口供之前,當時對石珺的問話主要集中在了解周小璐的個人情況上。
從筆錄和視頻中來看,雖然蘇超和楊峰的問話較為溫和,但石珺的情緒很不穩定,幾度失控陷入哭泣。
根據石珺的第一份口供筆錄,再結合警方對周小璐的家庭走訪筆錄,周小璐這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女孩,其出生和成長經曆逐步清晰的呈現出來。
這是一個被命運捉弄的人間精靈。
改革開放後,家具電器、衣服首飾、婚宴花費開始上漲,大操大辦之風開始盛行。
在這樣的背景下,周小璐的父母步入婚姻殿堂。其父親叫奉得成,母親叫周琳。
奉得成大學畢業後分配在剛剛成立的中國煙草,可謂是前途無量。
周琳在縣政府工作。
二人是大學時候的同學。
周琳的父親是縣城政府官員,母親是法院法官。周琳從小就嬌生慣養,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
周琳的父母對奉得成非常滿意,在二人畢業後,很快就同意他們的婚事。
籌備婚禮前幾天,嶽母認為2000元的彩禮有點少,要求加到3600元。在那個每月平均工資隻有幾十元的年代,對於普通家庭來說,這無疑是一筆天價彩禮。
奉得成的父母為了籌備婚禮,已經傾儘所有,給他們在單位分配的房子裏配齊了家具、冰箱、電視機和洗衣機,還有一輛自行車,手上積蓄並不多,但還是東拚西湊把彩禮籌到了3600元。
但是舉行婚禮當天,奉得成的嶽母又出幺蛾子,要給接送親的每人包10元紅包,累計要多花200多元。
奉得成的父母是靠做小生意的謀生,每天都是起早貪黑,賺錢十分不易,就跟周琳的母親協商,可惜周母太過強勢,不接受商量,也不妥協,並把奉母的意思告訴周琳。
周琳把問題壓力推到奉得成身上,奉得成沒有辦法隻能妥協。
結婚當天,周琳一直呆在房間裏,就隻有奉得成一人出來招呼客人。當時結婚都是在院子裏擺流水宴,陸陸續續趕來的很多親戚朋友都沒有看到新娘,總感覺婚禮有點兒奇怪。這樣一來,奉母就上去婚房裏說了幾句。
當晚,賓客散儘後,周琳借故大吵大鬨,婆媳關係劍拔弩張。奉得成從中規勸調和,無濟於事,甚至當著母親的麵給周下跪,求她不要鬨事。
奉母看不下去,自己的兒子剛結婚,就遭到這種“待遇”,上前說了幾句難聽的話。
一邊是新婚妻子,一邊是養育自己幾十年的母親,再加上嶽母的各種添油加醋,事情越鬨越凶。
周琳不樂意了,大耍脾氣,打砸婚房,還說出一大堆對奉母大不敬的渾話。
最後,奉得成的父親隻得蹬著自行車帶著奉母回了老家(為了奉得成的婚姻,他們將縣城的房子出售,在縣城已經沒有居住的地方,隻能回老家的老房子居住),才得以度過一個晚上。
新婚第二天,按照當地習俗,一對新人要去嶽父嶽母家回門。早上8點左右,奉父打電話給奉得成,想要他早做準備,去回門不能太晚,天黑之前要回來。
那個年代的家用座機還沒有普及,奉父的電話是打給了奉得成新居樓下的小賣部。小賣部的老板卻告訴奉父,奉得成不在家,周琳在家,但周琳似乎不大想來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