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想象中,我的母親知書達禮、溫柔賢惠,會疼我會打我會罵我會教育我,會關注我的學習,反對我的早戀,畢業之後卻又催著我結婚。我甚至在我小學時候的作文裏,寫過我的媽媽在早上會催我起床上學,下午會接我回家,晚上會教我寫作業。但事實上呢?她隻會拿走我父親給我的生活費。”
“她沒有其他家人,她的家人就是我,我就是她唯一的家人,但是她好像並不在乎。我那時隻有十幾歲,我是單純,不是傻。我現在三十幾歲,連僅有的單純也沒了,我母親是個什麽人,我也越來越清楚。”
譚歡早已泣不成聲,豆大的淚滴如簾珠一般滾滾而下。三個男人不知所措,隻會手忙腳亂的遞紙巾。
譚歡的敘述雖然淩亂,但三人還是捕捉到了其核心意思。
譚歡由於早年缺少家庭關愛,尤其缺少母愛,所以對於母愛十分渴望。缺啥就想要啥,這是人的通病。
譚歡對於母親的渴望和思念,讓她對於母親的美好形象有了無數的想象,甚至是幻想。黃醉突然出現在她的生活中,其作為母親的形象雖然與她的想象相去甚遠,但於她而言無關緊要,她沉醉於對母親失而複得的巨大幸福中。但黃醉的突然失蹤,她一下又從雲端跌入深淵。
同時,她認為黃醉極有可能是又傍上了可以提供其賭資的長期飯票,在巨大的失落中,她的幸福美夢被擊碎,也慢慢認清、接受了現實,在為母親的行為感到羞恥的同時,更不想再次經曆得而複失的痛苦。
所以,對於黃醉的“失蹤”,譚歡選擇了無視。
譚歡的情緒稍微穩定後,歐陽問:“2002年到2003年的寒假期間,黃醉、李怡、何小月、龍芷怡四人和王康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我們認為,王康和他們四人之間原本應該並無關係,應該是通過您才和他們產生了交集,您在當中到底扮演了什麽角色?”
“您體會過過年的時候,兜裏有很多錢,卻沒有地方吃飯,隻能在家吃泡麵的感受嗎?”
譚歡的回話聽起來還是答非所問,但三人都極為耐心,都認真的聽著。
“那一年過年,我母親在我住的房子裏做了一頓飯,那是我迄今為止吃過的最好吃的一頓年飯。所以,我母親的任何要求,我沒有理由拒絕。”
“我父親每個月給我的生活費用,足夠我一人開銷,我甚至還能買一些奢侈品。也足夠保障我和母親兩個人的日常生活所需。但要供我母親用於賭博,遠遠不夠。”
“我母親有三個很要好的閨蜜,就是李怡、何小月、龍芷怡。那段時間,他們仨恰好都回沙市過春節。於是,他們四人又經常聚在一起。我母親有時候還會帶我去,所以我認識他們,也記得他們的名字。”
“我母親以各種名義找他們借錢,包括說要給我買鋼琴,送我參加各類培訓班,實際上借來的錢她都砸在了賭桌上。時間一久,他們仨也就知道了我母親是在撒謊,也知道我母親是爛泥扶不上牆,這一輩子都戒不掉嗜賭的毛病。所以,他們開始催我母親還錢。”
說到這裏,譚歡毫無征兆的冷笑了一下,罵了一句國粹,然後繼續說道:“我母親就是一個爛賭鬼,哪會有錢還。”
“那個寒假,也就是大年初五,學校的高三年級快要回校上課的前兩天,我母親的三個閨蜜借故到我住的地方與我母親聚餐。實際上,他們話裏話外都在催我母親還錢。”
“那天,我約了王康去吃肯德基。王康應約到我家來找我,他們第一次見到了王康。”
“我母親的三個閨蜜,除了有幾個臭錢,什麽都不是。相對於我母親而言,他們唯一的優點就是沒有嗜賭的毛病。李怡離了七次婚,最快的一次是認識了三天扯結婚證,兩個月後就扯離婚證,當時是離異單身。何小月未婚,但是從來隻找20歲左右的男朋友,並且和每個男朋友在一起的時間不超過半年。龍芷怡更離譜,養了兩個小白臉,還都住在一起……”
“他們當時喝了酒,見到門外的王康,就像狼見了肉,狗見了骨頭。我都能看到他們當時眼睛在發綠光。”
“我趕緊出門,拉著王康一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