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這一次在新月裡吃煎餅果子,江乘風也隻和江綰在外麵吃過兩次。
上次是在江綰工作的書店附近飯館,他......確實是有所求。
陳公安看向江乘風的眼神隱約帶著幾分嫌棄。
江綰詢問道:“公安同誌,這筆錢是我借給他的。
現在他的錢被偷了,這筆損失是算在他的身上?還是算在我的身上?”
陳公安:“你的錢已經借給了他,借條也簽好了,錢又在他的身上被偷的,所以這筆損失應該算在他的身上。”
江綰看了一眼江乘風,“您的意思是說不管這筆錢能不能找回來,我都是他的債主,他都得還我一萬一?”
陳公安點頭,“可以這麼說。”
江乘風臉色青白交加,“公安同誌,可是這筆錢我一分沒用就被偷了!
我丟錢的時候,她就在我身邊,難道她不用負一點責任嗎?”
陳公安:“錢在你身上,借條也簽好了,借款流程已經完成,法律上她確實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江乘風:“那道德上呢?”
“如果不是她提起到新月裡吃南樓煎餅果子,我根本不會去新月裡,我不去新月裡錢也不會丟。”
陳公安也知道一萬塊錢不是小數目,對方要是有,就不會跟他妹妹借了。
現在不但錢沒了,還得還人一萬塊錢,正常來說心理上確實受不了。
不過一家人總歸好商量一些,延遲還款時間,或者不要利息。
“你可以跟你妹妹再商量商量。”
江綰冷笑道:“他憑什麼拿他的道德標準來綁架我的利益?”
“如果五天後,你不還我一萬一,我就去你們報社要錢!”
說完,不等江乘風開口,問道:“公安同誌,我現在是不是可以離開了?”
陳公安點頭,“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