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調查局陸續將二十五位參與招兵舞弊的武官押回了京城。
月初七,西山軍營內設好了審判台、行刑台。
大明遠德大皇帝朱載圳親臨西山軍營,視察審判與行刑。在京正七品以上官員,全部隨行。
文官們總說當今萬歲重武輕文,大肆折騰文官,卻對武官們十分寬鬆。
今日,朱載圳就要讓他們看看,凡是伸了不該伸的手,無論文武他一律嚴懲。武官貪汙的殺頭標準,甚至比文官更嚴。
今天是軍事判決院自成立以來的第一次開堂審案。將士和官員們將審判台圍得裏三層外三層。
為了給軍事判決院樹立權威,朱載圳沒有坐上正堂。而是在下首就坐旁聽。
正堂上坐著大判決長譚綸和五位判決員。
要說這位譚綸老兄的官途也怪曲折離奇的。他本是鐵杆的裕王黨,被裕王派到了徐階的老家鬆江擔任知府。
朱載圳東南抗倭時,他作為裕王黨成員明裏暗裏使絆子。氣得朱載圳把他發配到了八保山戰俘營管戰俘。
後來裕王成了裕烈王,朱載圳不計前嫌,讓譚綸擔任首任龍江巡撫。
在龍江巡撫任上他政績斐然。朱載圳對他另眼相看,此番建立軍事判決院,又讓他做了大判決長,從兵部左侍郎品級。
譚綸一拍驚堂木:“大明軍事判決院,嘉靖四十四年甲字第一號判決案,升堂!”
二十五名犯事的武官被押到了審判台上。
所有武官皆身著官服,有勳章的佩戴勳章。在定罪之前,他們還是大明新軍的軍人。
譚綸開始挨個宣讀眾人罪狀。這些罪狀都是皇家調查局交到譚綸手中的。
“王成龍,皇家近衛軍第一步兵師第九團第四營副千戶。浙江義烏人。大明一級鐵日月勳章獲得者。
嘉靖四十四年春,前往山東德州負責新軍招募。
期間明碼標價,將新軍員額視為貨品,向外賣出。共計賣出員額六百三十個。獲利銀圓三萬塊,市銀四萬七千兩,黃金二百三十兩。
王成龍,以上事實你可承認?”
王成龍沒有狡辯。他好歹是東南抗倭時期的老兵,痛痛快快的認了:“承認,是這麽回事。”
譚綸跟五位判決員商量了一下。隨後高聲道:“按皇上欽定《大明軍法》第十八條,第六款。將領、士兵利用職權,貪汙、納賄超一千兩者,槍決。
現判決如下,開除王成龍新軍軍籍。剝奪其一級鐵日月勳章。立即槍決!”
王成龍目瞪口呆:“要殺我?我是拿了銀子。可罪不至死啊!我在東南立過功,我在河套流過血!”..
轉頭王成龍跪向朱載圳:“皇上,饒命啊!在東南打倭寇頭子徐海的時候,臣就護在您的馬前,保護過您的安全。”
朱載圳高聲道:“軍法不容情!就算你立過再大的功,朝廷也不能容忍你貪汙腐化!
你不僅玷汙了新軍的名聲,更辜負了予的期望!
軍事判決院判決已下,即便是予也不能隨便更改!”
王成龍如一灘爛泥一般倒在地上。他原本以為,這回頂多受個處分,降兩級三級。哪曾想竟判了他死刑。
兩名新軍士兵上前,剝去了王成龍的官服,摘去了他的一級鐵日月勳章,押到了一邊。
譚綸繼續一個個宣讀罪狀,做出判決。
整整兩個時辰後,二十五份判決宣讀完畢。譚綸道:“立即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犯人們被押到了刑場上。朱載圳領著文武百官移步刑場。
譚綸給眾犯驗明正身,最後退到兩丈外:“行刑士兵裝填!預備!放!”
“轟轟轟!”行刑士兵扣動了扳機。二十五名犯人倒在了血泊中。
朱載圳站起身,高聲道:“新軍袍澤們。你們要引以為戒!
新軍的待遇有目共睹。朝廷拿大把銀子養你們,是讓你們保家衛國,殺敵立功的!不是讓你們借著新軍的身份,上下其手大發橫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