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偶遇潘季馴(1 / 2)

朱載圳在朱橋鄉感受到了徹骨的寒意。

底層的鄉約、裏長壓榨百姓這是他早有意料的。

然而,百姓卻似乎已經習慣、麻木了這種壓榨!每個人都麵無表情的將辛苦種出的糧食交給那些大小蠹蟲。

百姓在沉默。

沉默是在積蓄不滿與憤怒。

這就是正史中李自成一個無才無德的小小驛卒登高一呼,天下百姓群起響應的原因。

從底下的裏長、鄉約,一直到內閣那幾個貨,形成了體係級的貪墨係統。

這個係統就像是一個龐大的巨人,站在曆史的擂台上。他朱載圳暫時還沒有能力將其擊倒。

翌日,朱載圳參與了一場縣衙判案。

案子很簡單。一個當地的胖豪紳狀告一個窮百姓欠債不還,要求縣令將窮百姓名下的三畝土地判給他。

胖豪紳拿出了一本賬簿。賬簿上記載著四年前鬨災荒時,豪紳借給了窮百姓一石糧。

四年間利滾利,如今的欠債總額已經超過了三畝土地的價值。

錢縣令想到沒想,一拍驚堂木:“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著將王有驢名下三畝土地,轉於蘇大發名下。立即訂立交割文書。”

北直隸土地雖不及江南的肥田值錢,一畝市場價也在七兩左右。

胖豪紳隻不過拿出了一石糧,折合八錢銀子,就兼並了窮百姓價值二十一兩的土地!

這是一個死結,如果荒年時,窮百姓不借那一石糧,恐怕會餓死。

借了,利滾利又能滾得窮百姓資不抵債。

朱載圳注意到了土地兼並的關鍵所在——那就是利率。

後世規定,民間借貸年利率不高於百分之十五點四。超出利率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大明的《大誥》(判例法)、《大明律》(成文法)則隻遵從一個原則“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對於利率沒有做出限製。

朱載圳心道:看來要阻止土地兼並,重要的一條就是規定借貸利率上限。

案子判完,窮百姓王有驢簽了交割文書,表情木訥的離開了大堂。

胖豪紳卻留了下來,他交上了二兩碎銀子:“縣令大人,這是訟銀,請笑納。”

錢縣令就在大堂上光明正大的將銀子收入袖中。

原來,在底下的州縣,豪紳通過衙門訴訟兼並百姓土地,官員會明目張膽的抽成!

什麽叫沆瀣一氣,什麽叫蛇鼠一窩?這就是現成的例子。怪不得土地兼並愈演愈烈呢!

錢縣令注意到,胖豪紳給他遞銀子的時候,朱載圳的眼神一直盯著那二兩銀子。

等到蘇豪紳走後,錢縣令笑著解釋道:“劉老弟,放心,這二兩訟銀不是我一個人獨占。

張縣丞那裏有一本明細賬目,記錄了一年的訟銀總數。到了年下,縣衙上到我,下到衙役,皆能分上一份。

自然也少不了你這個主簿的。”

朱載圳道:“哦,原來是這樣。多謝縣尊提點。”

就在此時,一名班頭跑進了大堂:“稟縣尊。廣東巡按潘季馴回京述職,途經本縣驛站。”

錢縣令站起身:“快!張縣丞,你去戶房準備一百兩程儀。咱們去驛站迎接潘巡按。”

巡按隻有正七品,位卑卻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