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給他派任務從來不問期限,都是以把任務做好為目的。

“如果超過一個星期,我要求帶家屬。”陸硯說得一本正經,一點也不像是在開玩笑。

王誌方捏了一下眉心,陸硯一旦對一件事上心,那絕對是有始有終,排除萬難也會完美完成。

沒想到陸硯對人上心,也是如此。

但人和物是不一樣的,想了想勸道:“陸硯,雖然你已經一把年紀了,但對於感情這方麵的知識,絕對欠缺。”

“怎麼可能?”他看了好一陣子的電視劇,該懂的他都懂了。

王誌方笑他,“你今天跟我提這個要求,一看就沒經驗。”

“哪裡沒經驗?”除了沈清宜,他在任何人麵前都從不懷疑自己。

王誌方知道陸硯這個人吃軟不吃硬,你要批評他這種思想不得,他分分鐘能跟你對著乾,而且腦子裡的主意又多,不太敢惹。

“你有沒有聽過一句話,叫做兩情若是長久,又豈在朝朝暮暮。”

陸硯擰了擰眉,“哪裡來的酸話,就算我能活到一百歲,總共也就三萬六千五百天,而且我現在已經二十八歲了,去掉這二十八年,再減去未來工作、吃飯、睡覺的時間,哪有什麼時間朝朝暮暮?

我覺得自己能活到六十歲不錯了,況且六十歲以後我也不知道自己還能為她做些什麼。”

王誌方:!!!

不,他不能輸,否則往後這領導會越來越難當。

想到這裡,王誌方又重新清了清嗓子,“還有一句話叫做久彆勝新婚。”

陸硯的唇角揚起一抹詭異的弧度,“我都經曆過了,四年久不久?結果怎樣,你都看到了。”

王誌方:!!!

半晌,王誌方重新回過神來,搖了搖頭,“那不一樣,以前你走的時候她有舍不得嗎?”

陸硯沉默著回憶了一下,好像沒有,但現在加班回家晚一點,她都會緊張得站在門口張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