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淩從來都不是個拖拖拉拉的人,既然條件什麽的都談妥了,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時運生和淩雲投資那邊的法務團隊來跟進好了。
畢竟李淩不可能事事躬親,否則他豈不是要累死。
與曹元盛一同回元盛地產,李淩告別了曹元盛等人,開著古斯特離開了。
曹元盛送李淩離開之後,一言不發的回到了辦公室。
曹陽有些惴惴不安的跟著曹元盛回辦公室,根據他以往的經驗,曹元盛肯定是有些不高興了,他正準備找個機會開溜。
可他還沒有開口,曹元盛卻是先開口問他了:“你與李淩什麽時候認識的?”
之前李淩在場,曹元盛有些話並沒有當著李淩的麵說,可他又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的兒子是什麽德性,自然不認為李淩與曹陽之間會有什麽好的交情,如果有的話,方才兩人的對話,就不會是那樣看起來有些尷尬的了。
曹陽支支吾吾了一會兒:“認識不久,大概一個月吧。”
正所謂,知子莫若父,曹元盛看曹陽那支支吾吾的樣子,就知道這小子肯定是與李淩有些過節!
如果李淩隻是個一般人,那曹元盛也就不會往心裏去,在他的固有認知中,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就是生存之道,什麽與人為善,根本不存在的。
強大的人,就是要搞好關係,至於弱小的人,那麽招惹也就招惹了。
所以曹陽平時怎麽玩怎麽鬨,他都沒有往心裏去,因為不管曹陽犯了什麽錯,他隨隨便便都能擺平。
但是對方換成李淩。
曹元盛就不能不在意了,就憑李淩能輕而易舉的拿出二十億借給他,能神色自若,隨隨便便買下一棟數億的豪宅,其實力要比他曹元盛強多了。
這種人,在曹元盛的眼裏,那是必須與之搞好關係的!
“你怎麽認識李淩的?你跟我說實話。”曹元盛的語氣有些生硬,這可是事關他生死存亡的事情,可不能容曹陽隨便胡作非為。
曹陽半天說不出話來。
最後還是在曹元盛的追問下,他才實話實說:“就是那個我在追一個女孩子嘛,我又不知道她男朋友是李淩,就發生了一點點小小的不愉快。”
“爸,我可不是故意要招惹他的,而且我和他之間也沒發生什麽大矛盾,畢竟他那麽有錢,買了湯臣一品的別墅送給那個女孩子,我也就灰溜溜的走人了,沒發生什麽矛盾。”曹陽解釋著。
曹元盛又問了一些細節,在得知曹陽嘲笑過李淩的百達翡麗是仿冒A貨的時候,差點沒一口血噴出來。
不過也的確如同曹陽所說。
他與李淩之間,還真沒什麽大矛盾,年輕人爭風吃醋也是常事,曹陽也並沒有做什麽過分的事情,頂多就是不長眼。
曹元盛心裏稍稍鬆了口氣。
“我希望你說的都是實話,他可是連你爹我都不敢招惹的主,你以後見到他給我繞遠走,聽到沒有,我可不是在跟你開玩笑。”曹元盛鄭重其事的說道。
他倒不是在嚇唬曹陽,在他這番弱肉強食的行為準則下,李淩就是獅子老虎,而他充其量隻是一頭橫行霸道的野豬。
隻要李淩想對他下手,他根本沒辦法與之抗衡。
曹陽聞言,連忙發誓賭咒自己全部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