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喬馨穿著華麗的禮服,坐在梳妝台前發呆了好一陣,然後自拍了幾張美美的照片,發了朋友圈。才依依不舍的又把它脫下來,然後抱著禮服離開了家。
她來到售賣禮服的店鋪,委婉的道明來意:“這件禮服我用不上了。我想把它退了。”
店員打量的眼神帶著幾分鄙視:“我們這是高定禮服,衣服離開店鋪後概不退換。”
喬馨很是慍怒:“商品我沒有使用,如果你們堅持不退,那我將以“侵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起訴你們店鋪。”
店員明顯心虛。
這時候念笙忽然從店鋪外麵走進來,喬馨看到她,眼裡頓時流露出一抹卑微。
她這個乞丐都能進高奢店鋪了?
店員看到念笙,熱情的迎上前,弓腰迎接:“念總,你來啦?”
喬馨的臉色當即就跟開染房似的。懷裡的禮服頓時變得特彆燙手。
念笙瞟了眼喬馨,慵懶的問:“怎麼回事?”
店員委屈的解釋道:“這個客戶買了我們的禮服,現在她要退貨。可我們這件禮服價值兩百萬,誰知道她買回家後有沒有穿過它?”
喬馨傲慢的走到念笙麵前,將禮服提溜起來:“既然你是負責人,那這件禮服你就把它退了吧。”
念笙抱著雙臂,無語的望著她:“不退。”
喬馨氣急敗壞:“念笙,我給你臉了,是不是?這件禮服,你明明知道我是買來參加我老公的慶功宴的,可是我老公最後請了你做他的女伴。我沒能去的成。現在,這件禮服已經用不上,我要把它退了,有問題嗎?”
大概是喬馨嗓門大,圍觀群眾愈來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