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走出單位,一旁的季明舒才看向陸進揚,語氣帶著憤怒和不解:“進揚,這麼大的事,你居然要替寧雪琴擋下來?!”
“明明是因為她電爐沒斷電才引起的火災,不僅造成部分檔案被燒毀,還把我們項目組的實驗設備給燒壞了,那設備可是進口的,還沒來得及投入使用,價值2萬美金,這金額都夠判刑了!難不成你打算拿錢幫她把窟窿填上?!”
那可是2萬美金!不是華幣!
彙率直接乘以十,整整二十萬!
法律有明文規定,因個人原因導致火災,造成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按情節輕重,判三年到二十年不等。
陸進揚何嘗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寧雪琴是溫寧的親媽,是他的嶽母,如果因為這件事被判刑,他不敢想象溫寧會多傷心。
而且大學畢業分配工作也會看個人檔案,雖然溫寧現在做生意,可萬一大學畢業後想進單位呢?
所以這事兒陸進揚必須要替寧雪琴擔下來。
季明舒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說中了,心中又氣又恨。
她想不通,他就那麼在乎溫寧的感受?
在乎到連溫寧身邊的人也要一並護著?
季明舒咬了咬牙,眼中閃過一絲陰霾。
“好,進揚,你要自己承擔也行,現在隻有兩個方法,要麼想辦法把設備修好,要麼重新采購一台設備。而且得儘快解決,要不然項目後期實驗,沒有設備,你如何跟領導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