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不遠處兩名公安疾步朝著人群走了過來。
“你是溫寧同誌吧?我們是西城公安局的,接到群眾舉報,你無證印刷書籍出售,我們將對沒收所有違法所得並且處以罰款,請你跟我們走一趟去辦手續。”
為首的公安麵色威嚴,出示自己的證件。
另一名公安同時對著買書的同誌們道:“現在把你們手裡的書全部還回來,這些都是違法印刷物,我們要予以扣押沒收。”
還回來?
他們孩子還等著看狀元筆記學習呢,還是不可能還的!
“不就是印刷個學習筆記嗎,怎麼就違法了?”
“是啊,你們不去抓小偷逃犯,盯著我們這些學生和家長算什麼事?”
“前段時間國家剛宣布開放私營經濟,買賣自由,憑什麼不能印刷自己的筆記賣呀?”
“就是!憑什麼!”
溫寧還沒開口,買了書的同誌們便不服氣地嚷嚷開了。
這邊的動靜很快吸引不少單位同事圍觀,李姐和鄭姐看到溫寧被公安圍了,興奮得趕緊召集姐妹幾個過來圍觀。
人是越聚越多,單位上清閒崗位的人都跑過來湊熱鬨。
公安同誌義正言辭道:“國家有規定,印刷出售的書籍,必須有相關的出版審批許可才行,否則我們有權對出售的書籍進行沒收,並且追繳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