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法官其實也不想讓這件案子發生太大的變故。
雙方都是名人,這也會導致不管他怎麼判,都會有大量的粉絲出現。
所以,任何判決,都會被人找到某些雞毛蒜皮的漏洞,法官不想麻煩。
更主要的是,這種官司,在鷹國很常見,所以調解才是最好的辦法。
但是法官同樣知道,這件事,必須要偏向鷹國作家柯爾特,許宣也知道這一點,所以才會接受調解的。
如若對方隻是想要點錢,那許宣不介意用錢解決事情。
雙方落座,但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柯爾特哈迪,是一個標準的鷹國人,深眼窩,鷹鉤鼻,個頭很高,頭發經過專門打理,乍一看上去還挺帥。
但是對方的年齡實在是太大了,許宣目測至少有六十歲上下。
而許宣呢,滿打滿算,26歲!
這種差距,再配上樵蘇在世界文壇的地位,很怪異的組合。
法官坐在邊上,許宣就笑著說:“柯爾特,我能這樣稱呼你?好的,謝謝,關於你說的抄襲事件,我認為並不存在,哦,請你聽我說完
許宣大大方方的解釋道:“夢這種東西,在很多文學作品中都已經呈現出來,如果僅僅是用夢這個故事結構就要觸犯抄襲,那這個世界上的作家都不要寫關於夢的故事了
“所以我認為,這並構不成抄襲,否則,我也能在幾十年前,甚至是一百年前的作品中,找到很多關於夢的故事,這些難道都是你抄襲對方的嗎?”
其實,這都是一些廢話,但是必須要說。
柯爾特哈迪開始還能認真聽著,但是越來表現的越是不耐煩,最後還是打斷了許宣,說道:“布魯斯,你說的這些我都明白,但是你要弄清楚一件事,夢中夢這種設定,是我的獨創,而你的電影《盜夢空間》很明顯是借鑒了我的創意
“所以,你這是強詞奪理,借鑒和抄襲,隻在一念之間!”
“我認為,你應該刪除夢中夢的橋段,否則,我一定會讓這件案子公開審理的!”
其實柯爾特哈迪不管有沒有人在背後給他使勁,但是他明白一件事。
如果能跟許宣打一次官司,對於他來說,利大於弊,哪怕最後他輸掉官司,也能增長不少名氣。
在娛樂圈,最值錢的是什麼?
當然是名氣,或者說是流量!
所以這件事他並不打算鬆口。
許宣接著又說了很多關於這種例子,甚至還拿出了自己創作之初的手稿。
但都被柯爾特哈迪駁回,並且說明對方是七年前創作的,許宣隻要不是七年前寫的《盜夢空間》,那就是抄襲的自己!
法官也比較傾向於柯爾特哈迪的說法,因為時間差距太大了。
許宣也漸漸的摸出了門道,所以也不再強行解釋,隻是說道:“你到底想要如何?”
柯爾特哈迪聞言就直截了當的說道:“刪除夢中夢橋段,公開向我道歉,並且賠償我五千萬美元的損失!”
許宣瞪著眼睛,真想爆粗口。
搖搖頭:“不可能的,你這樣是敲詐,是勒索,法官不管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