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 亂七八糟的牢騷(1 / 2)

人這種東西,它喜歡飄。

兜裏稍微比其他人多了點什麽,就自以為高人一等,於是便飄起來。

飄起來的高度,從高人一等,到高人N等,直至於不承認自己是人,而是仙、是佛、是神了。

然後回過頭,眼中看到的自己出身的群體就成了草芥和螻蟻;草芥可以隨意收割,螻蟻可以一腳踩死。

看到生養自己的地方,便厭棄起來;還要找一個理由,說‘擋了我的路,我要逆天’!

趙景陽由是產生了諸多的念頭。

夜明口中所說的故事,大抵在很多人眼中,可能不過如此,為愚者而言,可能隻是心裏有點不舒服之類的。

趙景陽卻在反省——這就是階級形成的本根。

源自於人的一種本性——自私。

人是個複雜的東西,既有殘酷自私的一麵,也有光輝璀璨的一麵。

一些教派宣揚的七宗罪之類的,其實倒也沒差,把人的暗麵表述的很通透。

於是許多人,便以‘既是本性’,給自己找到一個理由——所作的一切,都是發自本性的,是生物的本能雲雲——然後曲解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而若夜明口中的故事,那些當事人,那些經手的超凡者們,絞殺‘怪物’,把當地的居民當作誘餌和炮灰,說不定他們心中當時還挺‘光輝’——‘這是為了大局’或者說‘剿滅了怪物,你們以後就不會受害’,所以‘付出代價是應該的’。

說到底,是隻把自己當一回事,而沒把那些傷亡的百姓當一回事——因為立足之處,便是覺得自己比那些百姓高一等。

所以百姓可以作誘餌,可以去死,他們的財產可以毀滅;但那些超凡者卻不能,因為他們自認為‘更具價值’。

如果‘以數百人的死亡’換取‘他們自己毫發無傷’,是‘劃算’的,對他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

而他們的所作所為——或者隻因為這是個任務或者任務的獎勵;從沒考慮過,剿滅怪物,到底為的是什麽。

不禁要反問,既然剿滅怪物讓百姓付出的代價,比不剿滅怪物任憑怪物傷害付出的代價更大,那這個剿滅還有什麽意義?

其實就跟第二上海灘當初的一些事相仿佛——為了攫取人道貢獻度,一些人勾結在一起,把人變作僵屍,來兌換人道貢獻度一樣。

本質都是不把人當人,而把自己當神仙。

這是根植於本性中的惡虐。

這樣的現象,其實隨處可見。

徹頭徹尾的壞,擺在明麵上還好說,直接滅了就是;那種打著‘為你們好’的旗幟,行著‘毀滅你們’的事,還表露出一副光輝璀璨的模樣,便更是十分的惡心。

它不是不能做好;就像夜明所經曆的,那些超凡者完全可以準備周全,讓鎮上的居民暫時離開,布置妥當,剿滅怪物未必是一件難事;而不必一定要讓鎮上的老百姓去作誘餌和炮灰。

他們是一開始,就把老百姓當作炮灰的。

所以根本沒考慮過其他的方法。

因為他們自己,是高人一等的。

在他們之下的,對他們來說,隻當作是工具。予取予求。

趙景陽怔了半晌,然後搖了搖頭:“我聽說你們誌士會也有超凡者,這說明不是所有的超凡者,都是你當初看到的那樣。”

這算是一種辯解。

夜明沉默了一下,道:“是的,誌士會是有超凡者,我還見過他們;但是,我覺得他們加入誌士會,可能並不是因為平等人格和反抗暴政的理念;因為他們的眼神,跟我們仍然不一樣。”

頓了頓,說:“我覺得他們另有目的,而不是真心要跟我們一起實現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