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上的易容術,想要騙過人的眼睛並不困難,難的是怎麽騙過鬼神。
想要偽裝成他人,出入鬼神禁地,不隻要改變容貌,體型,就連身上的氣味,甚至魂魄都要進行的改動。
這一點,別說一般的江湖人無法做到,就連大多數術士也難以完成。
但是,《探馬決》中卻偏偏有李代桃僵的辦法,隻是這個辦法最多隻能維持五天,時間一過,必須把自己改回來。否則,陰陽探馬真就變成被他模仿的對象了。
再說明白一點的話,我隻能說,這種手段與厲鬼換替身有異曲同工之處。
想要替換對方,就得讓目標先死,我給隋誌明喂下了讓人假死的毒藥,把他裝進棺材,才開始施展替身秘術。
我用了一天之間,把我和隋誌明給換了過來,葉歡盯著我看了好半天,連著換了三種瞳術,也沒看出什麽瑕疵,才勉強點頭讓我一個人進墨軍寨。
我把隋誌明交給了元老賊,他也知道,隋誌明關係到我的生死,一絲一毫也不敢大意,直接把棺材拉進了自己屋裏,連屋子都不出就那麽在那守著棺材不動。
葉歡更是亂七八糟地給我塞了一行李箱的東西,我一再跟他說:陰陽探馬不需要那麽多東西,輕裝上陣就夠了,葉歡說什麽都不聽,一個勁兒地在那給我收拾東西。
我拗不過他,隻能由他去了。
誰知道,當天晚上小豆芽就給我送來了白桃兒的日記:“元哥,那笨狐狸又寫日記了,你看不?”
“白桃兒在這個時候寫日記?拿來我看看。”我一骨碌爬起來,接過日記一看,差點笑出聲來。
白桃是這樣寫的:
元爭要出任務了,這不是很平常嗎?
貓貓,為什麽那麽關心他?像個小媳婦一樣給他收拾行李不說,還要讓我跟他一起去,幫他傳信!
我不要,我不要!
雖然,元爭也很好,但是,我就是不要!
可是,萬一元爭出事了怎麽辦?
元爭死了,就沒人給我買燒雞了,那兩個老頭就隻知道給我吃剩飯,葉歡讓我自己去捕食,隻有,元爭給我買吃的。
要不,我救他一次,就當是還了燒雞?
不行,我得找元爭要十隻,不,二十隻燒雞,要那家最貴的道口燒雞。
可我怎麽跟他說啊?他不知道,我會寫字,我怎麽跟他說啊?
我感覺自己好吃虧啊!
我笑了好一會兒,扔下日記出門去了,回來的時候用四隻道口燒雞,把白桃兒給圍了起來。
白桃兒看了看燒雞,又看了看,似乎覺得幸福來得有點突然。
我摸了摸白桃兒的尾巴:“我這幾天要出門,先給你買幾隻雞回來。我還定了二十隻燒雞,貨票在豆芽那,她會按時去給你取。”
“我估計,二十天,我怎麽也回來了。”
“其實啊!咱們這兒做的道口燒雞不正宗,等以後有機會,我帶你去吃正宗的道口燒雞。”
我看著白桃兒幸福地在四隻燒雞裏打滾的時候,葉歡走了過來:“白桃兒,吃了元爭的燒雞,就得去給他辦事兒!按我說的做,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