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2章 苦苦哀求(1 / 1)

大唐驗屍官 顧婉音 1040 字 2個月前

您可以在百度裏搜索“大唐驗屍官書海閣網()”查找最新章節!這個問題,的確是神奇。或許隻有榴娘自己才能回答。可現在榴娘已經不知所蹤——李長博思忖片刻,側頭問付拾一:“不若,去看看榴娘的住處。”付拾一揚眉,而後舉手表示同意。鄭毅身上沾染的金粉,她沒忘。如果在榴娘住處,能找到金粉,或是那麽一雙鞋子,或許這個事情,就能被解開秘密。於是兩人又倒回去。鴇母對於二人去而複返,多少有些驚訝,但仍十分配合的帶他們去了一趟榴娘的院子。榴娘身邊的丫鬟,都被帶走了。留下守門的小丫鬟,是鴇母的人。見鴇母來,她乖巧的開了門。付拾一進了榴娘的屋子查看。不得不說,榴娘的屋子裏很好聞。有一股淺淡的香氣,像夏日荷塘邊上浮動的暗香。清雅,舒服。可一打開榴娘的衣櫃,裏頭衣裳並不多。而首飾匣子裏,也沒了東西。付拾一麵無表情:“看來她的確是跑路了。不會再回來。”值錢的東西,都被帶走了。屋裏看似沒有動,但主人已經不會再回來。鴇母看著那空空如也的首飾匣子,倒沒什麽表情:反正自己租金都到手了。付拾一看了一圈,最後找到了鞋子。榴娘很多雙鞋子,形狀各異,作用也各異。鴇母解釋一句:“她十分擅舞。鞋子和衣裳,多是搭配來的。”“她喜歡用金粉嗎?”付拾一側頭問鴇母,同時提起一雙鞋來,仔細看鞋子底上,有沒有鏤空的花紋。鞋子底上,還真有鏤空的形狀。是一朵祥雲。將鞋子底輕輕磕一下,一個漂亮的祥雲圖案就印在地麵上。鴇母看著那鞋子,來了句:“我手底下的女兒,但凡有些名氣,都有這種灌金粉的鞋子。”付拾一震驚了那麽一瞬間:“你們都這麽有錢嗎?”鴇母“咯咯咯”笑出聲來,用花枝亂顫形容也不為過,她笑盈盈的跟付拾一道:“不是我們有錢,是那些郎君們有錢。舍不得,如何能讓他們掏錢?正所謂,一分貨,一分錢。”付拾一仔細琢磨了一下,忽然明白了:五百塊錢一碗的麵,肯定要和五塊錢一碗的區分開來。五塊錢的,就是一碗素麵。五百塊的,裏頭可能有金箔。金箔未必多,但看起來,五百塊的身價,就很理所應當了。於是付拾一認真誇了一句:“果然是做生意的頭腦。很對。”包裝,包裝很重要。付拾一一麵說著話,一麵將所有鞋子都提起來看了看。然後成功的找到了一雙看起來很日常的鞋子。那雙鞋子底上,有汙漬。當然,看鞋麵,是半點沒問題。隻是鞋底子上沾染了一些洗不掉的汙漬。紅褐色的,像極了血液沾染在布料上徹底乾涸氧化後的樣子。鞋子底上,還有一些金粉和泥土。鞋子底上的疑似血跡,是兩隻都有。付拾一盯著那汙漬,陷入了沉思:這會不會就是鄭毅受刑時候,榴娘穿得鞋子?鞋子輕便,的確適合辦這種事情時候做。而這雙鞋子上,沾染的金粉數量之多——鴇母在旁邊緩緩問:“鞋子上是什麽?”“血。”付拾一說著,甚至湊到了自己鼻端,敬業的聞了聞。沒有什麽特殊的味道。時間太久了,也聞不出來是不是血液。一扭頭,付拾一對上鴇母震驚又嫌棄的目光:……我不是變態,真的。但她下一刻,就是掏出一張疊得整整齊齊的油紙,將鞋包了起來。鴇母臉上,開始出現欲言又止的神色。付拾一告訴她:“這有可能成為重要的物品。”鴇母嘴上說著明白,臉上寫的全是不明白。付拾一覺得解釋也沒用,索性問道:“正月十二日和十三日,榴娘在嗎?”“不在。”鴇母很乾脆:“那幾日,她都不在。正月十二日被接走的,十四日才被送回來呢。那日李縣令成婚,小姐妹們都去看熱鬨了,唯她沒去。”付拾一:……我老公這麽受歡迎嗎?可剛才鴇母就沒認出來。所以這個事情……就很奇妙了不是嗎?“那您知道她去何處了嗎?”付拾一認真問鴇母。同時又去翻看榴娘剩下來的衣裳。鴇母十分篤定:“她說是去樂遊原上給人跳舞彈琴去。我看她打扮,的確十分隆重。應當很重要。”付拾一悄悄記下。而後找到了一件衣裳的袖子上,也沾染了血跡。不多,就幾點。看樣子是沒洗,胡亂的團起來,扔在了櫃子裏。付拾一在桌子上鋪展開來,問鴇母:“她不會穿的這件衣服去的吧?”鴇母掃了一眼,也愣了:“你怎麽知道的?”付拾一看著那幾點血跡,抿了抿嘴唇。這個問題,她沒回答鴇母。團成了一團的,還有另外一件衣裳。衣裳的胳膊上,有一個壓印。也是紅褐色的,付拾一一眼看出,分明就是血跡。壓印很清晰。付拾一心中一動。隨後將這件衣裳也收了起來。除此之外,榴娘屋中,再也沒有留下什麽有用的東西。倒是鴇母看著屋裏一張琴,“嘖”了一聲:“那不是沈小郎君送的那張琴嗎?據說那張琴,還是他阿爺,也就是吏部侍郎偶然間的來的,是前朝某個宮妃的愛物,珍貴得很。”付拾一猛然看住了鴇母。鴇母嚇得頓住,緩緩後退一步:“怎麽了?”付拾一笑盈盈的邀請她:“走,我請你喝茶啊。”鴇母沒能拒絕成功。畢竟長安縣衙門的腰牌,讓她實在是說不出拒絕的話。最後,鴇母坐在了長安縣衙門裏被請喝茶。這回,她沒了從容風韻,隻有如坐針氈。鴇母乾笑看向王二祥:“這是……”王二祥皮笑肉不笑:“問你幾句話,你如實回答就是。”他的絡腮胡子,配上魁梧身材,嚴肅表情,還是有那麽幾分唬人。而付拾一則是趁機,將自己取來的物證帶回了驗屍房,並且打算做個比對。她有理由懷疑,這個牙印,是鄭毅留下的。所以,她需要比對一下。隻要比對出來結果是鄭毅的,那麽這個案子,就離告破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