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寧點點頭:“認識,確實跟我有點仇。”

寧雪琴急忙追問:“怎麼回事?”

溫寧:“她兒子受人唆使騎車撞我被送去勞改了。現在我得先把她弄醒。”

寧雪琴不解:“你不報公安嗎?萬一她起來再發瘋怎麼辦?”

溫寧:“先不報。她兒子隻是勞改十五年,但她殺人是要吃槍子的,她不至於為了給兒子報仇,把自己給賠進去,這樣沒有任何意義。所以我猜,她手裡肯定有保命的東西,讓她砍了人卻不用承擔責任。”

寧雪琴:“什麼東西?”

溫寧:“比如說醫院精神失常的診斷證明,公安把她抓走,頂多教育她一頓,再讓家屬領回去照看好,而她並不會受到任何實質懲罰。這一次她失手沒有砍傷我,還會有下次,下下次,公安也不能24小時的隨身保護我。所以報公安沒用,得從源頭解決問題。”

至於誰給孫長美開的醫院證明,不用說,不是蔣家人就是周家人。

冤有頭債有主,溫寧要跟孫長美把賬算清楚,找人報仇彆找錯了對象。

想到這,她從挎包裡摸出一把軍用匕首,藏在袖子裡,隻要孫長美醒來一有異動,她就馬上反擊。

做好準備,她才探身去搜孫長美的衣兜。

果然從褲兜裡搜出一張精神失常的證明,章都還是新鮮的。

看來是剛從醫院出來。

溫寧把證明直接撕得粉碎,捏在手裡。

隨即抬腳,把孫長美給踢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