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審訊的同誌都是底層的片警,平時頂多跟科長或者所長打交道,局長那個層級的領導,兩人惹不起,互相交換了一個眼神,其中一個公安對周怡道:“那就先走調解程序,看看陸同誌那邊願不願意接受你的道歉,然後撤案。”

聽到這話,周怡稍微放下心來,又同公安道:“同誌,麻煩通知一下我家裡人。”

通知家屬算是正常流程裡的一環,公安點點頭,起身出去打電話。

另一邊,陸進揚和溫寧做完筆錄。

審訊周怡的公安過來轉達周怡的意思,說是想和解,陸進揚直接就拒絕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和解,而且,我們還要報案。”

公安同誌都有點迷糊了,還報什麼案?便見陸進揚拿出一份溫寧的驗傷報告,冷聲道:“周怡涉嫌唆使他人開車謀殺我妹妹,我妹妹閃躲及時,才沒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這是醫院出具的傷情鑒定,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

這事兒之前公安聽群眾提過一嘴,但剛才審訊周怡的時候,她絕口未提,公安也沒來得及詢問,後來她就把她小姑父抬出來了,公安同誌也就沒說這事兒,打算看看受害者什麼態度。

沒想到對方不接受和解,還繼續追究撞人的事,公安同誌隻好接過醫院的診斷報告,帶著兩人回去繼續做筆錄。

溫寧回憶了當初被撞的場景,關於撞她的人,她記得:“是個年輕男人,約莫二十歲左右,頭發挺長的,從背麵看長度到後脖子那裡,身高應該有一米七出頭,肯定不到一米八,背影挺瘦的。”

溫寧邊說,公安還在邊記錄,旁邊的陸進揚卻一臉沉思,幾秒後,他冷聲道:“我知道撞人的是誰。”

溫寧和公安都驚訝地望著陸進揚。

陸進揚道:“是周怡的表哥,蔣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