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群眾的呼聲很高,但事情還是得雙方當事人做完筆錄之後,才能確認。

其中一個公安把周怡從地上拽起來,銀手銬往她手腕一靠,嚴厲道:“同誌,請跟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

另一個公安則朝陸進揚和溫寧道:“也麻煩你們兩位同誌走一趟,配合我們做筆錄。”

陸進揚推著溫寧,跟公安一起去了派出所。

派出所內。

周怡一路上,腦子總算是轉了起來,明白過來現在自己的處境,持刀傷人,往重了說,就是故意殺人,嚴重的說不定還得吃槍子。

周怡不是傻子,她們周家也有公安係統內的人,法律知識多少知道點,所以一坐到審訊室內,她就主動交代了自己傷人的經過,一口咬定是失手誤傷,隻是想用刀嚇唬一下溫寧,沒想到會不小心劃到陸進揚。

她願意積極爭取當事人的諒解,該賠償賠償,該道歉道歉。

態度配合到讓公安都覺得她和剛才那些群眾描述的不是同一個人。

最後還笑眯眯地給公安放了個炸彈:“我小姑父是西城公安局的副局長,你們這片兒的派出所,也歸西城片區吧,如果兩位同誌覺得案子棘手,不如移交到西城公安局。”

這話有威脅的意思,也有提醒的意思,端看審訊的同誌怎麼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