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不信,就親自過去看看。”找他的鄰居說道。
李旺飯也沒來得及吃,立即趕了過來,隻見妹妹小區的門口,人山人海,他趕緊撥開人群,就看到了那名叫王春花的婦女手上拿了一支錄音筆。
他在公安局工作,當然見過這種東西的。
以他辦案的經驗,現在聲勢鬨得這麼大,而且完全偏在她這一邊,就知道這名女子早有預謀,可有預謀又怎麼樣,人家說的是事實。
王明義徹底傻了眼。
這時突然有兩個記者竄進來,一名采訪王春花,一名采訪李旺。
采訪王春花的記者身後還跟了個錄影師,而采訪李旺的則是報社的記者。
“王春花同誌,你能說說你當時和王明義是怎麼認識的嗎?”
王春花把手上的錄音筆交到問話的記者手上,“謝謝你的設備,否則就是被人反咬一口,也根本無法反抗。”
女記者接過她手上的錄音筆,笑道:“隻要有新聞,我們都可以提供幫助,既然這件事是真的,就對咱們觀眾朋友們好好說說,也好對大家產生一個警惕的作用。
同時也教會大家遇到這種事該如何體麵地應對。”
王春花想到大兒子已經十四歲了,而且還在外麵工作,不想他被人議論紛紛,牽著小兒子站在鏡頭前,聲淚俱下的把王明義從騙她的錢來京都上學,再到和被抱養的妹妹何香草搞在一起的事,事無巨細,添油加醋的說了一番。
一旁的圍觀群眾,聽得拳頭都硬了。
而報社那邊的記者,問李旺主要是谘詢法律知識,“像您妹夫這種,騙婚、重婚耍流氓要判多少年?”
李旺的臉黑成了炭,扶著李瓊聲音冷沉,“一切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