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有個男人,一跑過來就大聲嚷嚷,說這攤位賣的布質量不好,陸彩晴同誌問他買的是哪塊布,他就胡亂的指,說讓陸彩晴同誌直接賠十塊錢,陸彩晴同誌讓他拿出證據,他卻指著陸彩晴同誌的鼻子大罵。

這時陸彩晴同誌就讓旁邊一個大嬸幫忙去喊老板,那男人見她要喊老板,就開始動手,我們本來是要去拉架的,哪裡知道那個男人從口袋裡掏出一把鐵扳手來,朝著陸彩晴同誌的胳膊上砸過去。

就那一下看著就疼,陸彩晴同誌還沒有來得及還手,老板就過來將那個男人拉開了。

事後,陸彩晴同誌還是堅持看完了攤才回去,我們還以為她沒事,沒想到這麼嚴重,居然還住院了。”

警察聽完後,目光又落在那老板身上,“你知不知道,陸彩晴同誌幫你看攤時受到傷害,是屬於工傷,你也要負責的,居然還敢做假證,不承認。”

攤位的老板一聽,臉都白了,連忙認錯道:“不好意思,我剛剛糊塗了,一時忘了,現在想起來了,請警察同誌給我一個機會。”

那警察見她認錯的速度還算快,拿出沈清宜畫的那張畫像展開,“是這個男人嗎?”

等那老板看完吃驚之餘又連連點頭,“是!是這個男人。”

警察又將手上的畫展示在其他人麵前,“如果有人知道他住在哪裡,叫什麼名字,可以立即來咱們東城的派出所報案。

感謝大家的配合。”

沈清宜從包裡掏出十塊錢來付給剛剛那位作證的大哥,感激道:“謝謝!”

那大哥接過錢,高興極了。

這時人群裡又有人問,“如果知道這男人住在哪兒,叫什麼名字,有賞金嗎?”

不等警察開口,沈清宜又答,“有,還是十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