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宜當時就生氣,不過一小老板,花一點錢就可以將人不當人看。

她想陸彩晴如果是一個人,大概除了忍氣吞聲,也沒有彆的辦法,因為她答應讓陸彩晴留下的條件,就是要有一份養活自己的工作。

所以這在陸彩晴的眼裡是一件天大的事,就像當初自己的事一樣,無力解決時就是一件天大的事。

沈清宜突然笑了,對那老板說道:“如果你不願意站出來替采晴做證,那麼這份工作,我替她辭了。”

這樣的老板不值得。

那老板也沒想到沈清宜會如此硬氣,一時愣住,陸彩晴勤快靈活,做事也踏實,她要走了,確實很難找到同樣的人來代替。

但今天來鬨事的男人,和她有些過節,也本是她理虧,她不想再惹事,所以雖然可惜,可仍舊不想自己為難,“我是真的沒看見。”

沈清宜看著她,質疑道:“是嗎?”

說完轉身走了兩步又停下,“希望下回老板可彆再遇到這種客人了。”

說完頭也不回的走了。

老板看著沈清宜的背影張了張嘴,最終還是沒開口。

沈清宜去了公安局,報案做筆錄時,她將自己畫的那張肖像遞到警察同誌手上,做筆錄的警察同誌看到後吃了一驚,這畫得太細致了嗎?

“等會你帶咱們的同誌到案發地點看看,我們先要調查。”

“好!”

沈清宜錄完筆錄,就將要出警的警察同誌帶到了那個老板的攤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