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比賽,計分方式是所有球類項目之中最特別的,但理解之後,其實也沒有那麼複雜,一共隻需要理解三個概念就可以了:
一場比賽、一盤比賽、一局比賽。
首先,一場比賽。
顧名思義就是最終獲勝條件,在網球比賽裡,普遍是三盤兩勝製,但大滿貫賽事的男子比賽則依舊延續了悠久的歷史傳統,保持五盤三勝製的規矩。「一場比賽」的概念,與羽毛球、桌球等等沒有區別。
其次,一盤比賽。
這是一名球員率先取得六局勝利即贏得一盤比賽,比如說,「6:3」或者「6:4」;如果比分僵持到「5:5」的時候,那麼必須一方連續贏得兩局才能夠獲勝,也就是「7:5」——而後,如果雙方都沒有能夠完成如此舉動,分數進一步來到「6:6」的話,規則則相對特殊一些。
一般來說,「6:6」之後,將進行「搶七局」的對決,也就是率先拿到七分的一方勝利;但如果雙方在搶七局裡的小分也來到「6:6」平局的話,則必須要求一方淨勝兩分才能夠拿下「搶七」的勝利,比如「9:7」或者「8:6」。
「搶七」的規則,還有不同的延伸可能,雙打比賽、大滿貫比賽等等都有著不同,但基本規則是相通的。
最後,一局比賽——這也是最最特殊的部分。
一局比賽裡,總共有四分,但計分規則並不是阿拉伯數字的「1,2,3,4」,而是「15,30,40,勝出」。
簡單來說,如果發球一方贏得了他的第一分,那麼就是「15:0」;如果發球方繼續贏得第二分,那麼就是「30:0」;此時,如果接發球方贏得了一分,比分就將記為「30:15」,如此這般。
如果雙方都贏得了三分,形成「40:40」,這也被稱為「平分(Deuce)」,接下來任何一方想要贏得這局比賽,都必須連續贏得兩分才行。其中,平分之後,任何一方再贏得一分,叫做「占先」;連續贏得兩分,才能夠「勝出(game)」。
所以激烈的比賽裡,往往可能一局比賽就需要打十幾分鐘才能夠分出勝負,雙方不斷在「占先」和「平分」之間來來回回,沒有一方能夠連續贏得兩分。
八十年代的排球和羽毛球也有著類似的規則,率先贏得一球,卻隻是贏得發球權,拿到發球權之後必須再次連續贏得一球,才能夠計算贏得一分;否則,拿到發球權之後輸掉了接下來一分,這就等於丟掉發球權。
毫無疑問,網球比賽裡每局的計分規則是非常非常特別的,那麼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網球,最早於十三世紀的時候起源於法國,計分規則則是來自十五世紀,參照天文學的六分儀而來,六分儀與六分之一個圓相同,總共有六十度,每度分為六十分,於是當時網球比賽就根據「六十分」的刻度來計分——
每局四分、每分「十五度」,每當球員贏下一分的時候,就將類似於時鐘的刻度撥出十五度,於是比分也就演變成為了15、30、45、勝出。
而現在,計分從「45」演變為「40」,有兩種說法。
一種是說「40(forty)」是「45(forty-five)」的縮寫沿用;一種則是說裁判報分的時候,認為「40(forty)」更加便利,因為15、30的發音都是雙音節、45則是三音節,於是裁判就縮短為雙音節的40。
另外,網球比賽裡「0」呼報為「love」,比如」15:0」的時候,就是「fifteen:love」,如果一局比賽裡對手一分未得,那麼就是「love-game」。
這同樣也是有來由的,十六世紀的時候,網球從法國流傳到英國,專業術語方麵可以看到諸多法語的影響,零分發音就是其中一個,法語之中播報零分為「l』oeuf」,直譯的話是雞蛋的意思,發音聽起來非常接近英文裡的「love」,於是英國人也就沿用了下來。
撇開計分規則的特殊,其實網球比賽並沒有那麼複雜,一局比賽贏得四分勝利、一盤比賽贏得六局勝利、一場比賽三盤兩勝製,如果出現平分或者平局,那麼就需要連續贏得兩分/兩局才能夠勝出。
簡化之後,大概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