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陽線三屍案的各家參戰單位,也都在默默地複盤著本案。
長陽市刑警支隊原本是最有希望偵破此案的,但他們的關注點搞錯了,其主偵方向是第一名受害人,並竭力尋找著兩名受害人的關係。
然而,凶手選擇第一名受害者,根本就是隨機的,所以,本案就變成了非常困難的隨機殺人案。還是沒有強奸情節的隨機殺人案,這就讓案子變的難上加難。
哪怕後期重啟了案件的專案組,也考慮了隨機殺人案的情景,卻隻是麵對了更困難的情景。
霍市局和青白市局一段的情況類似,他們的人力和資源,根本無法承受這麼長線的案件調查。
哪怕江遠有成熟的方案交給他們,兩家合並都很難將案件推進下來。
王世開的“學習精神”,更是完全誤導了案件的偵查方向。
正常來說,命案有幾種常見的偵查方向,像是謀財類的,謀色類的,或者純粹變態的連環殺手式的隨機案件,不獨殺人案,各種類型的案件,警方通常選擇從作案手法上進行突破。
比如持刀搶劫的,他下次還會持刀搶劫;用刨锛砸人後腦勺搶劫的,他下次用的都是相同的刨锛,砸的位置都不會差的;用乙醚的強悳奸犯,下次也不會選擇彆的藥……
砍手黨永遠在砍手,“白闖”的賊不會翻牆,翻牆的賊不會開鎖……以前的老刑警,有時候看過現場,直接就能叫出作案人的身份證號,就是這個道理。
用高端一點的現代詞彙來形容,這就叫路徑依賴,有過成功經驗的搶劫犯,他下次還會用成功過的方式來搶劫,或許會有一點點的升級改造,但基本模樣是不會變化太多的。
犯罪這種事,一般人還是會選擇穩妥為主。創新的風險可大了,大部分的連環案件,往往就是因為案犯違反了自己的既定模式,反而暴露了出來。
可在京陽線三屍案中,王世開的作案手法全不相同,運輸方式或許是類似的,但因為換了三個城市,所以,麵對三個地方的不同場景,運輸手段被迫又發生了變化。
其次,常見的犯罪動機一欄裡,王世開的犯罪動機也是不同的。
第一起案件,他是學習的目的,第二起案件,他是處心積慮的殺人,第三起案件,他是為了迷惑警方,擺脫懲罰。
所以,在選擇目標的時候,王世開的選擇也是各不相同。
第一起案件,他是選擇了最容易殺死的目標,而且,第一次殺人的王世開本身猶豫不定,就有等待時機的因素在裡麵,而所謂的時機,等於是充分的減少了他的暴露。
第二起案件,作為受害人的劉麗敏是王世開處心積慮要殺死的目標。所以,他對目標是沒有篩選的,反而利用了第一次殺人的經驗,使得兩個案子相像且不同。
第三起案件,王世開隻想混淆警方的注意力,所以,加上有了上兩次的經驗,他改良了犯罪手法,優化了目標的選擇,最後又是換地作案……
整個係列案到最後,最有可能抓住王世開的方式,原本應該是DNA。國內是從03年才開始推廣DNA檢測的,基本局限於省廳的範圍。當然,將DNA用於破案的時間很早,是87年就有第一起了,但那可是沒有試劑盒子的年代,連標準的DNA實驗室都沒有,比對一例DNA所需要的時間不說,成本就得大幾千往上。
最重要的是,國內要從03年前後才開始有DNA庫,大規模的利用DNA破積案,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也是在這之後,部委才敢喊出命案必破的口號。
然而,王世開運氣爆棚的利用了一個極少人知道的bug。那就是鐵道上的DNA汙染其實非常嚴重。在綠皮車的年代,客車通常是沒有黑水箱的,這也就意味著,源源不斷的上廁所的旅客,實際上源源不斷的將糞便留在了火車軌道處。
一個冷知識,由於火車高速行駛,所以掉落的糞便基本處於被風乾的形態,且散落在鐵軌兩邊。
當火車在王世開精心選擇的地點高速撞上了人體以後,散落的人體組織,從落地的瞬間,就實質上處於汙染狀態。
另一方麵,當年的罪犯固然很少關注到DNA的問題,可負責案件的警員同樣注意不到。所以,當警察請鐵路方麵的人員一起撿起碎屍的時候,可供指證的DNA就幾乎沒有了。
至於黏在車上的,到了前麵的站點自然就衝掉了。鐵路局是案件發生了以後才報警的,火車卻不會停在那裡等,到刑警們發現是係列案的時候,前車說不定都已經又撞了什麼小動物。
最終,這個案子等於是一點點的蹭破的。
柳景輝的判斷,徐泰寧的排查,江遠的定點爆破,都發揮了極大的作用。也不能說少了誰,這個案子就完全做不下來,但花費的時間和精力,翻倍肯定是說少了,十倍都有可能。
複盤到這一步的時候,各市局,省廳和部委的同誌們,就都放棄了。
世上有很多不能複製的東西,沒必要強求。
何況,江遠原本也是明碼標價的,隻是現在變的更貴了。
案件收尾,又用了幾天時間。
送彆江遠回程的早晨,長陽市局、霍市局、青白市局以及省廳和部委的代表,都積極的出現了。
大家在高鐵站彙聚一堂,離彆之情似血一般粘稠。
“縣裡呆的不開心,就來長陽市住一段時間嘛,做做案子,或者休息一段時間都行。反正你也買了房子,想回家了,抬抬腳的事。”餘溫書顯然聽到了一些風聲,臉上故作沉重的邀請著江遠,心裡不知道是不是笑的打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