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我走(1 / 2)

路遠到關山 檀汐 4235 字 2個月前

帶我走

秦灝遠這個人,活到這會兒馬上就滿33年了。不管他姐總念叨他的那“blissful ignorance”是否準確,其實他也確實至少是個挺好懂的人。雖然他表麵上看起來並不如他那幾個哥哥姐姐一般個性鮮明——都不說秦灝天的張揚、舒晴的八麵玲瓏這樣十分外露的性子了,哪怕是他的小哥秦灝然這種偏收著的,也是挺好下定義的“穩重內斂”。如果算進遊亦航,就更是了,畢竟就像秦灝天說的,他“從小到大,高嶺之花”。雖然熟悉了就知道,他們幾個本質上並沒有一個是真正的“表裏如一”——看著最穩重的其實最衝動,看著最玲瓏剔透的其實最自我保護,看著最高冷的其實最洶湧,看著最無所顧忌的反而最活在牢籠。

而秦灝遠這人好像就沒那麽好用一兩個詞來下定義,他看起來既不算太外向也不算太內向,甚至會有人覺得他屬於“沒性格”。而熟悉一點之後反而會更難評:有時會覺得他單純,但他又其實還挺清楚人情世故。有時會覺得他任性總耍小性子,但他也會懂事的讓人心疼;有時會覺得他沒主意沒喜好,但他又好像會對認定的事情十分執著。

但本質上,就像他對買東西這件事的偏好一樣——他其實是個所有行為模式都非常固定的人,他隻是“點”比較奇葩且隱形,並不是沒有“點”。隻要能夠成功的找到那個可能有些不算明顯的“點”,就會發現他一直都是如此。就比如喝酒這件事,有人會因為高興了喝多,有人會因為難過了喝多,而秦灝遠都不是,他在任何正麵負麵情緒格外上頭的時候都反而會“心中有數”的讓自己保持清醒,隻有在心裏悶著一股若隱若現的,說不清道不明的不得勁兒的時候,才會格外的容易在喝酒這件事情上栽跟頭。像是當年在寧城,與遊亦航分手多年後再度意外重逢的那幾天,他差不多總會借著主觀的客觀的各種場合喝的放縱,但到了真分手的時候——不管是之前英國那次還是後來寧城那次,他甚至從頭到尾都滴酒未沾。

又再比如此時此刻,在重慶喧鬨的夜店裏,在他33歲生日就要到來的前夕,大概是因了下午心裏那點突如其來的,對本該“主動”的對方卻完全沒有“主動”的失落,以及對自己大概就“活該一個人”的自怨自艾,於是就又一次的“沒數”了。

其實非要說的話,這次的客觀情況也確實相對複雜,倒也不能全怪他——重慶是個本地人性格和地道美食一樣熱情似火的地方,他們分公司從上到下,本來就愛熱鬨又好客,更不要提歡迎從總部來的領導這種局了,幾乎是從晚餐時就開始不停的吆喝著輪番過來敬酒。尤其是年輕的同事們,都多多少少對秦家那幾位要顏值有顏值要氣質有氣質的有點兒“偶像”情結,好容易給他們逮著一次近距離接觸的機會,自然是不會輕易放過他們小秦總。秦灝遠從餐廳的白酒喝到夜店的洋酒,除了中間轉場,手裏的杯子大概就沒放下來過。於是這剛進了第二趴沒多久,夜場高潮篇還沒開始呢,他就已經覺得有些腳底打飄,眼前發暈了。

然後等到樂聲突然變調,DJ上台,電音響起,他聽清了那旋律,本就不甚清醒一片混沌的腦子轟然一下就隨著那漸強的音量與節拍,一起炸開了。

是那首《Hymn for the Weekend》的Remix版本,他和遊亦航多年前在寧城久別重逢那日,對方曾在夜場舞台上表演過的曲子。

Oh Angel sent from above

You know you make my world light up

When I was down, when I was hurt

You came to lift me up

距離那個夜晚已經過去六年多了,但秦灝遠還是能清晰的記得,那天一個人坐在舞池旁卡座裏的自己,在那滿世界衝撞著的電音音符裏,烏七八糟的放肆喝著各種混酒。隔了遙遙的人群望過去,舞台上黑T黑帽的人,在他眼中是那樣的清晰。

當然後來他想明白了,那天的那首歌,誰知道遊亦航到底是想放給誰聽的,他曾那麽板上釘釘的認為一定就是給自己的,現在想想也是真有幾分好笑。他怎麽就忘了——那天他秦灝遠才是自己默默不打招呼意外就跑過去的那一個,遊亦航上台前到底看沒看見他都不知道——秦灝天下來找他時遊亦航已經在台上了。而確切在場的,明明就是那天從下了飛機開始就一直和遊亦航在一起的秦灝天。

而那首歌,《Hymn for the Weekend》,是Coldplay的——秦灝天中學時期最喜歡的樂隊,沒有之一。

更不要提,遊亦航當時戴著的那頂黑色帽子,是秦灝天送給他的十六歲生日禮物——不管他後來從寧城到了英國再到日本最後回到寧城,他一直戴著。

他從十六歲,一直戴到了三十歲。

不隻那天,那天之前的每一天,那天之後的每一天。其實都是這樣。充斥著許許多多令秦灝遠“細思極恐”的事情。

十幾歲在寧中時的事不提也罷,那時他還是個真正意義上的“小屁孩”,連自己的心情都懵懵懂懂,更不要說去看清那倆他其實連麵都不是能經常見到的哥哥們之間是怎麽回事了。畢竟以他當時的理解能力,要想明白“遊亦航畢業舞會不跳舞是因為秦灝天“這件事,大概就跟讓他十四歲就去考清華一樣——做夢都想不到的。他能在後來往前回想時憶起那會兒在寧中隻要找秦灝天遊亦航永遠也在,甚至遊亦航沒滿18歲學不了的駕校都非要跟秦灝天一起去這些事已經是很不容易了。

而到了後來,在他追著遊亦航到了英國的那幾年裏,因為遠隔重洋,似乎秦灝天在他們生活中的存在感一下子就降低了許多。但也還是有許許多多的蛛絲馬跡可以讓他深究的,包括但不限於跨年夜遊亦航對秦灝天的那句幾乎是脫口而出的“忘了誰也不會忘了你”,那聲不由自主就莫名叫出的“遠兒”,在衝繩他突然接到秦灝天電話時遊亦航下意識就遠離的行為,甚至包括他和遊亦航表白的第二天,碰見隔壁的Daniel對他說,昨天航心情不好,所以他帶著酒來找他喝。他怎麽就沒有多想一點呢?為什麽他親了遊亦航,對方就會“心情不好”?

退一萬步說,遊亦航在那個英倫夏日的樓梯上,在秦灝遠第一次吻上去的時候,明明當時的第一反應已經是——把他推開了。

他那時,哪怕能多冷靜一點,再想想別人這下意識的行為,是因為什麽呢?

但他沒有,他隻是慌亂在自己的“少年心事”中無法自拔,甚至,在被推開後,又上前了一次。

以及,在別墅和易嵐一起過年那天,他路過廚房,聽見杜姐說的那句“小航心裏看著像是有人啊”。雖然後來遊亦航跟他說“有你”,但很明顯,遊亦航不交女朋友這個事從中學時就開始,他那麽早熟早慧的一個人,當年在秦家餐廳一起吃早餐的時候其實也算是變相的“承認”過自己知道“喜歡”是一種什麽感覺。而秦灝遠那時候還是個個子都沒開始長的十三四歲初中生,那時遊亦航心裏有的“人”,讓他體會到“喜歡”這種感覺的人,又怎麽可能是他秦灝遠?

他隻要有任何一個時刻,稍微多想一點,是不是後來的一切都會不一樣。

甚至到了他們分手後再次重逢,都且不提秦灝天和遊亦航在北海道“偶遇”這件事情本身就已經是大寫加粗的有問題了,而在那之後,其實也有數不勝數的機會讓他可以發現的。

像是他隨口一說厲宇帆多年不見變得像“霸總”遊亦航就幾乎是秒接“那比之灝天如何呢?”

又像是他把遊亦航帶回自己精心準備的老房子,遊亦航全程被感動的都有些不知該說什麽,卻在站上陽台的第一秒就開口回憶“當年和灝天一起在這裏打樹上的銀杏果”。

再像是他們重逢後一起去北京在酒店餐廳碰上,向秦楚同事自我介紹時遊亦航脫口而出的“灝天的朋友”。

更像是他們去東京的音樂節,遊亦航到底也是因為不肯丟下唯一時間最沒譜的秦灝天,才非要給他們把一大兜子自己根本吃不了的,其實是秦灝天最愛吃的夜宵從遙遠的地方送到酒店——甚至那串兒到場的時候都還是熱乎的。

以及也是到了後來秦灝遠才反應過來的,遊亦航當時在日本把自己過成那個鬼樣子,到底最後是因為誰,才“長回來的”啊?遊亦航自己當時不是也直接跟他說了麽,“已經跟灝天保證過的”。秦灝遠前一天那樣發脾氣有什麽用?而後來秦灝天又說了什麽?隻不過是輕輕撞了他一下,說了句“你自己真得注意了啊”罷了。

秦灝天之於遊亦航,大概就是那個不管他自己願不願意承認,他都會永遠本能的在任何隨便別人說點什麽相關、抑或看見什麽相關就會第一個想起的,永遠都會是他不放棄的“朋友”的,永遠不可能丟下不管的,永遠認真對待對方任何一句話的,全世界最特殊的人。

到底誰是誰的“心肝之間”啊。

他怎麽就一直沒有注意到呢?有太多太多他秦灝遠要花那麽大力氣甚至都沒能真正意義上做到的事情,有人明明就根本可以“毫不費力”啊。

在過往的那些年裏,也明明有那麽多那麽多細節,有那些遊亦航自己甚至都沒有意識到,但卻身體本能一直在做出的行為,全是預兆,全是暗示,秦灝遠早該想到的,他早該看明白的。

但他沒有,他一秒都沒有往那方麵想過。他這是不是能算得上是典型的“被愛蒙蔽了雙眼”?他一個連幫別人隨便看兩眼文件都看的細心的人,為什麽到了自己身上,就變成了什麽也看不清?

那乾脆就永遠也不要讓他看見好了,讓他直接就目盲的徹底好了。為什麽到最後還要讓他一點不差,一個不漏的全部都“看見”了?

多荒唐啊,多可笑啊。

清醒真是個無用又痛苦的東西。

他輕笑一聲,轉手拿起桌上的一瓶酒,看也不看,直接對瓶吹了起來。

身邊的年輕同事們一下子高興的歡呼起來,吹口哨的鼓掌的拍桌子的此起彼伏,畢竟領導“玩得起”這件事,是要比任何都令社畜打工人們開心來勁的事了。

不過在他們小秦總吹到第三瓶香檳的時候,同事們也終於開始有些坐不住了。

有外向膽大一點的想上前攔一攔勸一勸,手剛伸出去還沒碰上瓶子呢,就被秦灝遠一把拍掉。便也再沒人敢過去了。

“小秦總喝多了吧……”銷售總監和總經理湊一塊兒,滿臉擔憂的嘀咕。

總經理眉頭都快打成結了:“不行,不能讓小秦總這麽喝下去。”

“可是我們現在誰都近不了他的身啊……”銷售總監嘆口氣,“也是真沒想到小秦總喝多了是這樣…… 該怎麽辦呢?”

總經理想了一下,當機立斷:“我去給舒總打個電話。”

秦灝遠又一次的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瓶酒,又一次的在夜店迷幻的燈光與震耳欲聾的電音聲裏,感覺自己被血液裏流淌著的酒精踩著加速器送上遙遠又柔軟的雲端。

一切好像都是昨日重現一般——隻是,和六年前不一樣了,早就時過境遷,物是人非了。已經沒有哥哥們會來帶他回家了,一個也沒有了。

他在茫茫人海的洶湧嘈雜聲中閉上了眼。不想看見,什麽都不想看見。不要看見,什麽都不要看見。

他不想在這裏了。四周明明是曾經最能安撫他的人聲鼎沸,是他最需要的熱鬨。可是為什麽此時此刻他卻隻覺得吵。

那每個音符,每縷人聲,每束分貝,好像都在他耳邊嘶吼著三個字:你活該。

太吵了,太吵了。讓他離開這裏吧,隻要能離開這裏,去哪裏都好。

突然,他的耳畔響起了一個聲音,喚的是他的名字:“秦灝遠。”

這是個熟悉的,他好像還隱隱有些向往的聲音。於是他下意識的努力睜開眼,紛繁的射燈與光斑在他的視線裏晃出無數淩亂斑斕又詭譎迷幻的色彩,搖動著,旋轉著,暈眩著,氤氳著,模糊著。

而在那瘋狂流動著的色彩背後,是一張他完全沒想過會出現在這裏的,比這滿世界的紛亂顏色還要豔麗奪目的臉。